会议现场

为规范全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保障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维护警务辅助人员合法权益,11月11日,甘肃省司法厅、省公安厅联合组织召开《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修改稿)》立法论证会。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焦旭红主持会议,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曾施霖、省公安厅二级巡视员李世春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邀请省内法律专家、省政府法律顾问参加论证,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人大常委会监司工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监狱局有关同志参会并提出立法意见建议。

会上,省公安厅介绍了《条例》制定的必要性、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论证会与会专家和参会各部门人员结合实际,围绕《条例》的制度框架、具体内容、文字表述等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

会议要求

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警务辅助人员在全省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秩序、打击和预防犯罪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和贡献;要进一步体现问题导向,总结出具有可操作性的经验、做法,从制度设计上做实做细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管理、保障等内容;要进一步加快推动落实,《条例》起草、审查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地方立法程序,形成工作合力,抓紧推进相关工作进程。

会议强调,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高度重视《条例》制定工作,省司法厅、省公安厅有关方面要按照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严格遵循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则,注重总结全省工作实际,注重借鉴外省成文规定,注重地方立法质效并重,认真吸收采纳本次立法论证会提出的相关意见建议,尽快修改完善,争取《条例》早日进入立法审议程序。

来源:甘肃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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