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雍正十年,湖北麻城縣有一男子名喚塗如松,娶妻楊氏。楊氏貌美如花,卻生性輕佻,脾氣古怪。婚後夫妻二人感情不合,時常爲一些雞毛蒜皮的事情吵鬧。楊氏任性輕佻,動不動就回孃家不返。塗如松雖然氣憤,但還是多次容忍退讓,不願與楊氏爭氣吵鬧。

有一天,塗如松之母得了疾病,楊氏非但不照顧婆婆,在家裏急需人手的時候,又收拾起東西要回孃家去。塗如松見楊氏將老母性命置之不管,氣憤之下欲對楊氏動手,把她痛打一頓。楊氏將丈夫要打自己,於是便逃出家門,一去不復返。

一個星期過去了,楊氏也沒有回家,楊氏孃家前來探望女兒,發現女兒數日前已經離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於是楊家人便追問塗如松楊氏下落,塗如松則認爲楊氏離家出走,肯定是去了孃家,不然她還能去哪裏?兩家人爲此爭吵不休,最後官司打到縣衙。

一天,楊氏的弟弟楊五榮將一個無賴趙當兒帶到衙門,控告塗如松和密友陳文等人殺害了他姐姐。無賴趙當兒說他親眼見塗如松等人殺了楊氏,言之鑿鑿。麻城縣令湯應求經過審訊,並沒有發現殺人證據,不能單憑趙當兒的道聽途說定案。

趙當兒的父親害怕兒子犯法連累自己,於是上堂指證兒子是個無賴,信口開河胡亂指認。湯縣令於是將趙當兒重打20大板,趙當兒被打忍受不住,這才說出是當地惡霸生員楊同範唆使他誣陷的。湯縣令當即讓人傳喚楊同範,楊同範到了大堂後與趙當兒對質,證明不假。問及爲何要唆使趙當兒誣陷,楊同範輕描淡寫地說爲了好玩而已。

湯縣令隨即請求上司革去楊同範功名,同時通緝下落不明的楊氏。

那麼,楊氏究竟去了哪裏呢?原來,楊氏原先是當地一個叫王祖兒的童養媳。王祖兒暴病而亡後,楊氏便與王祖兒的侄子馮大私通。楊氏後來又嫁給了塗如松,卻時常還與馮大保持着聯繫,一有機會就假裝回孃家與馮大苟合。這一次,塗如松要打楊氏,楊氏逃出家門後沒有回孃家,而是直接去了馮大家裏。

馮大的母親知道兒子與楊氏有私情,害怕窩藏楊氏引來災禍,於是便打算報官。馮大聽說母親要告官,心中非常害怕,於是便找到楊氏的弟弟楊五榮商量。楊五榮與馮大關係很好,且深知姐姐與馮大的私情。楊五榮明白,一旦馮大的母親報官,姐姐的醜事敗露,楊家顏面無存。

楊五榮與當地惡霸楊同範交好,楊同範早年又與楊氏關係親密,於是楊五榮又找到楊同範商量,楊同範貪戀楊氏貌美,早年又與楊氏關係親密,於是便告訴楊五榮把楊氏送到他家裏,藏在密室之中,沒有人會知道。楊同範給了楊五榮10兩銀子,楊五榮貪財,於是便照辦,把姐姐楊氏送去了楊同范家。

同時,楊同範唆使楊五榮繼續告塗如松殺人,楊五榮於是找來無賴趙當兒誣陷塗如松,卻沒想到趙當兒將楊同範供出。楊同範在當地橫霸慣了,雖然他一口否認唆使趙當兒誣陷是爲了好玩,但縣令湯應求還是上報上司,請求除去楊同範的功名作爲懲戒。縣衙那面,楊氏始終下落不明,案件只能擱置。

時隔一年,鄉民黃氏家死了一個男僕,將屍體埋在河灘。由於埋得過淺,屍體被狗扒了出來。地保報告官府,請求縣令湯應求驗看。驗屍那天,正遇上下雨,風雨交加,電閃雷鳴,湯應求只好中途而返。楊同範見驗屍不成,心中大喜不已,對楊五榮說他的功名可以保住了。

楊同範於是與楊五榮密謀,讓楊五榮認定男僕就是楊氏的屍體,並拿出10兩銀子賄賂縣衙仵作李榮,讓他幫忙將男屍寫成女屍。結果李榮拒絕受賄,楊同範的奸計沒有得逞。兩天之後,湯縣令又前往驗屍,結果屍體因爲高溫腐爛不能辨認,便將屍體草草掩埋,並做上標記。此時,楊同範見湯縣令沒有詳查屍體,於是便帶着幾十個人起鬨吵鬧,向縣令施加壓力,還寫密信去湖廣總督府誣告湯縣令辦案不公。

當時的湖廣總督是邁柱,此人昏憒固執,偏聽偏信。他聽說驗屍有人鬧事,便派廣濟縣令候補高仁杰重新檢驗。高仁杰此時是個候補縣令,非常希望得到湯應求的位置。他手下的仵作薛榮也是個貪贓枉法的惡吏,接受了楊同範的賄賂,竟謊報黃家奴僕的屍首是女屍,肋部有重傷。這樣一來,楊五榮等人便抓住了把柄,除誣告塗如松殺妻之外,還控告縣令湯應求貪贓受賄,刑書李獻宗舞文弄法,仵作李榮妄報不實。

如此一來,凡是原來參與審訊和檢驗此案的縣衙官吏,全都成了楊同範等人打擊陷害的對象。邁柱信以爲真,於是便彈劾縣令湯應求,將案件完全委派給高仁杰審理。高仁杰於是對塗如松等人言行逼供,塗如松、陳文等人被打得血肉模糊,兩腿踝骨外露,後又令跪在燒紅的鐵索上面進行烙灼。肉焦煙起,吱吱有聲,叫人目不忍睹。

一場刑訊逼供下來,仵作李榮被活活打死,刑書李獻宗重傷,縣令湯應求被革職查辦,縣令一職暫由陳鼎接任,協助高仁杰調查。

嚴刑逼供之下,塗如松見不招供可能會被打死,於是便承認了殺人。但屍體畢竟是男屍,沒有頭髮,也沒有腳指骨,也沒有發現帶血跡的裙褲,因此雖然有口供也無法定案。高仁杰逼迫塗如松招供楊氏屍體埋藏之處,塗如松神精已經錯亂,便胡亂指認,高便命人挖掘。麻城縣無主的墳墓被他們挖掘的不下數百處。

有的墳內,根本沒有屍體,只有幾片朽木。有的墳墓挖開一看,屍體長着長鬚,穿着厚靴,不知是什麼怪物。最後挖出一具屍體,足穿弓鞋,官吏們見了大喜,再仔細一看,屍體頭骨上散垂着白髮,又大失所望。高仁杰等人找不到楊氏屍體,就折磨塗如松,每挖一處就烙灼一次。

塗如松之母許氏哀憐兒子求死不得,於是便剪下自己的頭髮,挑出其中的白髮,紮成一束,縣衙刑書李獻宗的妻子割破臂膀,用血染成一件女裙,又將死去兒子的棺材劈開,取出腳指骨。他們湊足了各樣“罪證”,埋在河灘,領着衙役們前去挖掘。

高仁杰得到“罪證”,認爲大功告成,於是便匆匆上報案情。代理黃州知府蔣嘉年查閱卷宗後,認爲此案有詐,於是不肯轉呈高仁杰上報的結案文書。於是重新指派鄰縣仵作前去查驗屍體,結果發現屍體是男性。高仁杰獲悉屍骨是男性,便謊稱屍骨被人偷換,請求調查複審。不巧山洪暴發,將屍體沖走,複查工作只好作罷。

總督邁柱不信蔣嘉年的檢驗結果,仍按高仁杰的上報材料,以如松殺妻,官吏受賄的罪名,分別判處斬、絞死刑,上奏朝廷。麻城百姓議論紛紛,都說此案乃是一大冤案。然而,由於遲遲找不到楊氏,所以事情終究無法澄清。巡撫吳應棻爲此打抱不平,也上奏朝廷重新判決。總督與巡撫各執一端,暗中集結各自官員站隊,圍繞此案展開角逐。

不久之後,楊同範的結髮妻子早產,婢女們請來一個老婦人接生。老婦人發現胎兒的頭頸不正,衣胞下不來,須有人幫助掐住腰部方可。楊同範的妻子緊急求助,大喊三娘快來救我!楊氏聽到呼救,急忙從密室中衝出,發現老婦在場,後悔莫及;想要避開,又被老婦看見,便跪在老婦面前,求她不要把她的下落泄露出去。楊同範從門外進來,見事已敗露,拿出10兩銀子放入老婦袖筒內,示意不要透露消息。

老婦人回到家後,始終覺得良心不安,因爲塗如松等人即將人頭落地,她不能做這種喪盡天良的事情。於是便和兒子一起拿着銀子去縣衙舉報楊同範。新任縣令陳鼎馬上上報巡撫吳應棻。總督邁柱得知後,認爲此案已定,吳、陳二人愚蠢多事,非常生氣,卻又無處發泄,只好命陳鼎拘捕楊氏。

陳鼎於是以查訪楊同範是否窩藏盜賊爲藉口,親率捕快直入其家,搗毀夾壁密室,果然從中抓到了楊氏。陳鼎叫塗如松來辨認,全身焦爛塗如松一眼就認出了妻子楊氏。抓到楊氏時,已經是雍正十三年(1735年)七月二十四日。楊同範、楊五榮、馮大、楊氏等一干人等全部被捕。

巡撫吳應棻見案情真相大白,於是繞過總督邁柱向朝廷如實上奏,請求朝廷重新判決。總督邁柱不服,又上奏章,請求暫緩判決。楊同範揣摩邁柱要維持原判,於是唆使楊氏翻供,稱自己不是塗如松的妻子,就是一個青樓女子藏在楊同范家裏。

雍正皇帝看了巡撫和總督上奏的奏摺,下旨將邁柱和吳應棻調回京師任職,特派戶部尚書史貽直擔任湖廣總督,委派兩省官員會審。史貽直公正廉明,楊同範、楊五榮、楊氏等人不敢造次,三兩句話問下去後,楊同範等人瞠目結舌,且口供前後矛盾,於是便證實了陳鼎和吳應棻所奏案情爲實。史貽直當即對此案做出判決:

塗如松之妻楊氏,原系王祖兒童養媳,王祖兒死後,與鄉民馮大私通,又與楊同範有染。楊氏後來由家人做主,嫁給塗如松爲妻,楊氏生性輕佻且脾氣古怪,經常藉故以吵架回孃家爲藉口與馮大私通。楊氏離開家後,逃到馮家。馮大之母見官府四處搜查楊氏,害怕被牽連要去報官,馮大於是便找來楊氏弟弟楊五榮商量,楊五榮於是又找到本地惡霸生員楊同範出主意,楊同範貪戀楊氏美貌,於是便用10兩銀子賄賂楊五榮,讓其把楊氏送來自己家裏。

楊同範把楊氏藏在家中的密室裏,然後讓楊五榮繼續誣告塗如松。結果被縣令湯應求發現誣告真相,於是便上報要革除楊同範功名。後又有鄉民黃家之男僕暴斃,楊同範找到機會趁機誣陷湯縣令等人辦案不公。由於屍體腐爛難辨,湯縣令沒有詳查,導致惡人楊同範反咬一口,告到總督衙門。總督邁柱昏聵,偏聽偏信,廣濟縣令高仁杰爲圖上位,受到手下薛榮等人矇蔽,對塗如松等人施加酷刑,結果導致麻城仵作李榮被活活打死,縣令湯應求被革職查辦,塗如松被打得遍體鱗傷,刑書李獻宗遭罪等等慘狀,逼得塗家、李家等人編造“罪證”,只求家人能得速死不被折磨。

此案一拖三年,楊氏遲遲不肯露面,在楊同范家竟安之若素,形同妾室。楊同範之妻早產慌亂之中喊出楊氏名字,楊氏衝出密室被助產的老婦人見到。老婦人因此告上縣衙,新任縣令陳鼎派人打掉夾壁密室,從中抓出了楊氏。總督邁柱與巡撫爲此案爭執,昏聵總督力圖維護原判,判處塗如松死刑、湯應求、衙役等一干人等絞刑,結果雍正皇帝將二人調開,認命史貽直爲總督親自審理,結果查明瞭原委。

此案中,楊同範、楊五榮、楊氏、馮大等人故意隱瞞實情,尋機擴大報復,導致仵作李榮等人慘死,湯縣令被革職,塗如松、陳文等人飽受折磨,挑起總督與巡撫內鬥,縣令與縣令之間嫌隙,滋生高仁杰、薛榮等酷吏橫行。楊氏不講孝道,水性楊花,任性妄爲釀成此等慘禍,罪行嚴重,既違孝道又悖道義,判處斬首示衆,以儆效尤;楊同範橫行霸道,魚肉鄉里,且心腸歹毒,判處斬首示衆;楊五榮縱容罪犯,在馮大與楊同範之間充當私通媒人,貪財害命,毫無廉恥之心,且誣陷害人,判處斬首示衆;馮大與楊氏私通,且知情不報,爲虎作倀,助紂爲虐,判處杖刑50,流放一千里;廣濟縣衙仵作薛榮,收受賄賂,害死人命,實爲酷吏,判處斬首;廣濟候補縣令高仁杰,爲謀上位編造謊言、放縱酷吏橫行,害死人命,打殘塗如松等人,實爲昏官酷吏,處革職查辦;前任湖廣總督邁柱昏聵無能,偏聽偏信,調回京師後由雍正皇帝親自訓誡。對仗義執言、抓捕楊氏的巡撫吳應棻、陳鼎雍正皇帝進行嘉許,對被誣告的湯應求縣令官復原職調任廣濟縣任職。

雍正朝藏妻奇案,原本是普通的夫妻爭吵案,卻引發出如此複雜離奇的故事來,一個貌美妻子,兩個舊情人,三個陰謀者(楊同範、楊五榮、馮大),一羣被牽連的官吏,三個縣令(高仁杰、湯應求、陳鼎)牽連,兩任總督審理,一個巡撫力爭,楊氏一介女流幾乎挑動了整個湖北官場,案情發展到這個地步,她不死都天理難容,她被斬首示衆是罪有應得,死有餘辜。

自此,雍正朝藏妻奇案,終於落下帷幕。此判決下達後,百姓無不拍手稱好。

參考文獻:清·《簡齋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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