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泰國將修法,懷孕12周內女性可合法墮胎

(觀察者網訊)泰國媒體《曼谷郵報》11月17、18日連續報道,泰國內閣於17日批准了《刑法》修正案草案,允許懷孕不超過12周的婦女墮胎。

報道說,12周是泰國醫事委員會(Medical Council of Thailand)和泰國皇家婦產科醫學院(The Royal Thai College of the Obstetricians and Gynecologists)建議可以安全墮胎的區間。

泰國總理府副發言人拉查達(Rachada Dhanadirek)表示,根據提議的修正案,懷孕不到12周並正在尋求終止妊娠的婦女將不再面臨法律懲罰。

她還說,這項修正草案的起源是今年2月19日,泰國憲法法庭宣佈《刑法》第301條有關禁止女性墮胎的內容,違反《憲法》第28條有關人民身體自主權的規定。

據介紹,現行泰國《刑法》第301條禁止墮胎,非法墮胎的女性最高會被判3年有期徒刑以及6萬泰銖罰款。不過,在其第305條卻列出例外情況,包括懷孕對母親造成心理或生理威脅、胎兒有畸形或殘障的風險以及因爲性侵害造成的懷孕,在這幾個狀況下,女性可以合法墮胎。

而內閣剛通過的《刑法》修正草案則降低了刑罰,未來非法墮胎,即在懷孕12周後仍墮胎的女性將被判最高6個月有期徒刑以及1萬泰銖。

拉查達說,泰國內閣會議通過《刑法》修正草案後將送交國會審議,根據憲法法庭的要求,國會必須在2020年2月通過刑法修正草案並且生效。

責任編輯:武曉東 SN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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