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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上电视做检讨,这样的例子并不多见。

11月17日,位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的福泉市,当天的老百姓们在本市的电视台上,看到了一名公职人员在做检讨。

她的名字叫聂尧丽,是一名来自福泉中学的老师。

网络视频截屏

她在检讨中说,本人于2020年11月9日在市政府红绿灯处,驾驶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行驶,本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聂尧丽进一步说,这是不文明行为,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此我向全市人民道歉,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做文明市民,为创建文明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而除了聂尧丽之外,她所在的福泉中学常务副校长张光奎也代表学校做了公开表态。他说,该同志的不文明行文,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们作为教育单位感到很惭愧。

网络视频截图

张光奎表态道:接下来,我单位将文明习惯的教育作为重点工作,强化我单位师风师德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度,促进师生文明行为的养成,为我市文明城市创建贡献力量。

当前,福泉市正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集中力量大力整治行人横穿马路、闯红灯、机动车行驶人行道等不文明行为,在进行劝导的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处罚和曝光。

行人闯红灯(图据福泉官方网站)

在福泉官方网站上搜索了一下,发现该市近期已经曝光多起市民的不文明现象,横穿马路、闯红灯、驾驶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不戴安全帽等行为相继被现场逮住,他们的名字、照片和身份证号(注:模糊了几位数字)刊登在了网站上。

而聂尧丽作为其中一名骑行非机动车行驶在人行道上的公职人员,作为重点在电视上进行了公开检讨。

同时,该市对环境卫生的不文明行为,也采取了曝光的方式。

其实,除了今年外,福泉官方网站上,也多次报道该市在2013、2017、2019年也开展过处罚和曝光等方式,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宣传教育和处罚,纠正和引导市民在交通安全、环境卫生等方面做文明人、行文明事。

而对于聂尧丽电视上公开检讨和道歉一事,网民是怎么看的呢?

很多网友觉得,文明无小事,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却违反规定,实属不该。但此次能够站出来勇于承认错误,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文明无小事

也有网友认为,福泉抓市民不文明行为太厉害了。其他城市也该向福泉学习,除了闯红灯、骑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帽等行为外,还得加大力度惩处那些开车违规的人。

当然,还是有个别网友觉得老师上电视道歉,这样是不是过分了些,又不是屡教不改,在学校内部做个检讨就行了,没有必要在电视和网络上曝光。

那么,各位是怎么看待这件事情的呢?敬听大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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