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起,北京市順義區李遂鎮柳各莊村爲改善村民居住條件,啓動了河東地區首個棚戶區改造集體土地拆遷項目,惠及1547戶,3535人,項目啓動當年就完成了100%簽約騰房。然而時隔兩年之久,卻仍有兩戶居民至今沒有得到補償安置。兩家人究竟有何淵源?他們的拆遷款又因何遲遲沒有着落呢?

今日21:05,北京衛視播出的全國首檔市民與公共領域對話的社會民生類節目《向前一步》將走進順義區李遂鎮柳各莊村,邀請宅基地買賣雙方代表、順義區住建委工作人員,以及專業律師團代表,針對兩家矛盾糾紛進行調解,破局矛盾僵局,早日讓居民過上安穩的幸福生活。

宅基地私自買賣行爲當屬違法?

買方與賣方誰纔是拆遷主體?

說起兩家居民的恩怨,就要追溯到2001年,當時何家因兒子失聰需要治療遂決定舉家北上,2萬元賣掉了在四川老家的房子,隨後用3萬塊購入了於家位於柳各莊村面積達530平米的宅基地。按照相關法律規定“非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無權購買宅基地”,此次買賣應屬違法行爲,房本自然無法過戶更名。於家便將房產證紅本給了何家,雙方還私下籤署了一份《買賣契約》。

這樁不符合法律法規的買賣,在2010年就開始因房屋問題產生矛盾。那時於家突然提出想要收回賣出的宅基地的使用權,何家沒有同意,於是兩家就打了一場官司,經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該房屋買賣合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因此認定雙方的買賣協議應屬無效。然而在這次判決後,賣方卻並未收回房屋,這究竟是何原因?早在10年前就應該解決的問題,爲何就此不了了之?

隨後,買賣雙方相安無事了幾年,直到2018年棚戶區改造項目正式啓動,於家又拿着2011年的法院判決書再次找上門來索要拆遷補償款。於家作爲賣家,是房產證上的房屋所有人,而何家作爲買家,是房屋的實際居住人,他們兩家究竟誰纔是拆遷主體?他們的糾紛應該如何解決呢?

拆遷補償款該如何分配?

“千金”財富當前,“一諾”能否堅守?

其實,關於宅基地私自買賣的交易此前法院早有多個判例,現場律師陳旭也針對兩個家庭的具體情況,結合以往法院判例,給出了只適用於這兩個家庭的“三七開”分配方案。可是,於家與何家均對此分配方案極不認可,他們都認爲回遷安置面積是屬於自己的,不應該分給對方。何先生的妻子王女士甚至在調解進行到一半,憤然離場表示“我不要了,我一分都不要”,而於先生則留下一句“我是堅決不會讓的”直接轉身離開。於何兩家溝通能否繼續進行?溝通團成員是否能打破僵局?

一諾與千金,是信與義的權衡,是誠實與公平的pk,更是道德與人心之間博弈。二十年前的一紙契約,就像一座橫亙在兩家人之間的巨大天平,一邊是超過千萬的財富利益,一邊是信義爲本的內心堅守,面對這場“千金”與“一諾”的較量,於何兩家會做出怎樣的選擇?怎樣的利益分配纔是最合理的?更多精彩內容,敬請鎖定今日21:05北京衛視《向前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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