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市一名一年級的小朋友浩宇(化名)遭遇到了一宗意外。

放學後,他在託管中心專心寫作業,沒想到坐在前面兩位同學在搶鉛筆,鉛筆彈起,意外戳中浩宇左眼眼珠,他當即淚流不止。

浩宇出事後,託管中心立即打電話讓浩宇父母帶到醫院檢查,街道醫院檢查發現浩宇的眼部受傷比較嚴重,建議到上級醫院進行治療。

浩宇父母當晚就帶着浩宇到佛山市第二人民醫院就診,經過詳細檢查後,醫生髮現他左眼瞳孔中央穿通傷,晶狀體也有渾濁,左眼視力只能看到眼前的手動。

當晚,值班醫生梁婉玲仔細爲小朋友進行眼部檢查,擔心鉛筆頭對小孩的視網膜有毒性作用,值班醫生當即電話告知眼外傷主任孔祥斌主任患兒的情況,討論並制定最佳的手術方案。

在禁飲禁食8小時後,浩宇第二天一早在全麻下進行“左眼角膜裂傷縫合+球內異物取出+白內障摘除術”,對傷口進行徹底的清創,完整取出鉛筆頭。

術後浩宇左眼流淚、睜眼較困難,但情況較好。

浩宇手術後左眼球進行包紮

經過了五天的治療,浩宇的眼睛感染終於得到控制,房水恢復正常,眼球算是保住了。不過,浩宇的眼睛卻因爲這次外傷引起了外傷性白內障。

眼外傷科專家祥斌主任表示,第一期手術已經完成。等患兒休息一段時間,角膜、視網膜修復好後就可以進行第二次手術,裝入人工晶狀體,完全恢復患兒的視力。

孔祥斌表示,眼外傷對一個孩子的影響可能是終身的。家長們平時應該提醒孩子避免接觸尖利物品,千萬不要忽視眼外傷的影響,發生意外後應及時帶孩子就醫。

另外提醒同學們,在學校或託管所使用文具用品如:圓規、鉛筆、筆時切勿進行打鬧和搶奪,避免造成意外傷害。

教訓很深刻,

老師、家長

一定要多給孩子上上安全課!

類似案例不少

3年前,佛山還有一個類似案例

肇事學生家長賠了16萬元

佛山一小學生奔跑將同學撞至傷殘

要賠16萬元

小茜是順德區容桂X小學(下簡稱X小學)五年級的學生。2017年3月3日下午,小茜與數學科代表一同前往隔壁班抄寫老師佈置在黑板上的作業。不料小茜抄寫完畢從隔壁班走出來時,正值同班同學小洪從走廊一端快速奔跑經過,與小茜發生了碰撞,小茜被撞倒受傷,被送往醫院住院治療。

經司法鑑定所作出鑑定意見,小茜因跌傷致左側橈骨遠端粉碎性骨骺骨折,評定爲九級傷殘;致左橈骨遠端粉碎性骨折,左尺骨下段粉碎性骨折,左側尺神經損傷,遺留左腕關節功能喪失25%以上,評定爲十級傷殘。

小茜因受傷治療共產生醫療費用12288.98元。

最終,順德區人民法院判決被告小洪的父母向原告支付賠償款共計167013.41元。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三條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二十六條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無民事行爲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責任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

來源:小強熱線、羊城晚報羊城派、廣東公共DV現場、順德區人民法院

編輯:雷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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