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南京市民聞先生購買了一輛新能源汽車,但在小區充電的時候卻遇到了麻煩,自己無法安裝充電樁,而小區裏的公共充電樁也不能用。這是怎麼回事?

考慮到新能源汽車有補貼,用車成本低,11月20號,南京市民聞先生購買了一輛新能源汽車。而新能源汽車使用最重要的一環就是要經常充電。聞先生希望在小區地下車庫安裝一個充電樁,當他向物業提出申請後,卻遭到拒絕。

聞先生稱:“我在網上國網申請安裝充電樁,供電公司表示可以來給我安裝電錶,這樣我就可以享受居民用電,但物業說個人不能申報安裝充電樁,是不會給蓋章的。”

聞先生說,個人向電力部門申請安裝電動樁需要物業公司或者業委會同意。然而,聞先生多次找到物業公司,負責人並不同意爲他蓋章。11月23日上午,記者陪同聞先生找到建鄴區興隆街道物業服務中心,物業主任表示,南京建鄴區精金花園小區是拆遷安置小區,業主使用的地下車位都是租賃的,並沒有產權,另外,小區目前還沒有成立業委會,業主個人如果要想安裝充電樁必須徵得廣大業主同意。

另外,物業中心惠主任還表示,2017年底,小區在交付的時候,開發商南京建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已經配建了231個公共電動車充電柱,所以物業纔不同意業主個人申請安裝充電樁。然而,聞先生卻表示,小區公共充電樁成了擺設,一個都不能用。

聞先生說:“小區地庫的公共充電樁現在無法使用,設備後面沒有接入任何電源線,只有一個空的充電樁頭子。”

那麼,小區交付了兩年多,公共充電樁爲何用不了呢?南京建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確實存在一定疏忽,在設計的時候,電纜沒有納入採購的範圍,所以這事一直耽擱了下來。

工程部負責人表示,目前他們已經督促施工方開始採購電纜,下個月底前,小區所有公共充電樁都能通上電,供業主正常使用。另外,對於業主擔心後期使用公共充電樁充電費用過高的問題,物業主任表示,她們也會參照主管部門的意見,合理定價。

物業主任惠燕茹說:“因爲我們是安置房小區,應該是服務於廣大業主的,價格不會以盈利爲目的,這個我敢肯定。”

此事後續,解憂幫也將繼續關注。

(來源:《零距離》記者/吳傳勇 編輯/玉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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