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产,主要记录了家族共同奋斗的成果,属于家族的集体财产,例如房屋、田地、坟地、义塾、商业等。古代家族族规都有规定,族产不得独自侵占,不得典卖分散,族产用于家族日常事务开销。

族产中最重要的是族田,宋代之后的族田分为了两种,一种是家族中为官者或者殷富者捐置的,用于接济贫穷以及协济族人学习应试的赡族田,也就是义田;另一种是一个家族共同分出一部分土地,将地出租,收回的租金用作家族祭祀,也叫祭田。家族每年的祭祖活动和大量购置族田都需要一定量的劳动力,于是从明清时期到民国时期,一些大的族姓有蓄奴的现象出现;由外地迁来沦为大姓奴仆的小姓人口,他们与族田伴生,也就成为了那些大姓主家族产的一部分。他们租一亩地耕种,就要向大姓主家交纳规定的租谷,所以大姓主家的族田收入,就是通过蓄奴种地索取其劳动成品而获得的。

族产一般由族长或者族长指定的人管理,有的家族采用分房管理制度,由各房轮流管理,基本上都会透明公开族产的支出和收入。比如《惑恩村曾氏族谱》中就有规定,“秋、冬二祭,次日早饭后,族房长、宗子祠政,必须齐集祠中,料理数目。”除了这些管理制度,在古代还有很多家族是采用议会制度的管理方式对族产进行管制,由家族的所有成员共同进行对族产的监督。若是家族开设社仓济族人,也不能绝于记载,这算是古代家族制度中的良俗。

从明朝开始,随着工商业活动逐渐增多,族产包含的内容又增加了墟集、店铺等,很多家族为了增加家族财产,会通过管理墟集或者出租店铺的方式来筹集家族费用。

族产是家族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不仅是家族生活的基本经济来源,还为家族祭祀活动、族人教育、建祠修墓、公益活动、纂谱联宗、赈济贫困等提供资金支持。从一个家族的族产中可以看出家族的经济条件和发展状况,从而进一步了解家族的发展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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