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產,主要記錄了家族共同奮鬥的成果,屬於家族的集體財產,例如房屋、田地、墳地、義塾、商業等。古代家族族規都有規定,族產不得獨自侵佔,不得典賣分散,族產用於家族日常事務開銷。

族產中最重要的是族田,宋代之後的族田分爲了兩種,一種是家族中爲官者或者殷富者捐置的,用於接濟貧窮以及協濟族人學習應試的贍族田,也就是義田;另一種是一個家族共同分出一部分土地,將地出租,收回的租金用作家族祭祀,也叫祭田。家族每年的祭祖活動和大量購置族田都需要一定量的勞動力,於是從明清時期到民國時期,一些大的族姓有蓄奴的現象出現;由外地遷來淪爲大姓奴僕的小姓人口,他們與族田伴生,也就成爲了那些大姓主家族產的一部分。他們租一畝地耕種,就要向大姓主家交納規定的租谷,所以大姓主家的族田收入,就是通過蓄奴種地索取其勞動成品而獲得的。

族產一般由族長或者族長指定的人管理,有的家族採用分房管理制度,由各房輪流管理,基本上都會透明公開族產的支出和收入。比如《惑恩村曾氏族譜》中就有規定,“秋、冬二祭,次日早飯後,族房長、宗子祠政,必須齊集祠中,料理數目。”除了這些管理制度,在古代還有很多家族是採用議會制度的管理方式對族產進行管制,由家族的所有成員共同進行對族產的監督。若是家族開設社倉濟族人,也不能絕於記載,這算是古代家族制度中的良俗。

從明朝開始,隨着工商業活動逐漸增多,族產包含的內容又增加了墟集、店鋪等,很多家族爲了增加家族財產,會通過管理墟集或者出租店鋪的方式來籌集家族費用。

族產是家族生存發展的物質基礎,不僅是家族生活的基本經濟來源,還爲家族祭祀活動、族人教育、建祠修墓、公益活動、纂譜聯宗、賑濟貧困等提供資金支持。從一個家族的族產中可以看出家族的經濟條件和發展狀況,從而進一步瞭解家族的發展軌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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