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新闻网讯(通讯员 田军 高松洁)日前,县市场监管局安排部署中小微企业和个体户发放租金补贴申报工作,进一步明确分工、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确保将惠企政策落到实处,助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前期,各镇(区)根据《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承租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租金、对承租市场主体和居民个人房屋没有享受减免租金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租金补贴的通知》精神,已经完成摸底工作,为了进一步落实发放租金补贴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自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2月20日开展发放租金补贴申报工作。

据悉,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开展对承租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租金、对承租市场主体和居民个人房屋没有享受减免租金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租金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此次发放租金补贴工作,由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向其经营房屋(场地)所在社区(村)提交申请,填写《南漳县疫情期间租金补贴申请表》,各镇(区)统筹社区(村)工作力量,组织专人对申请情况逐户实地核查,经核查人签字确认后申报,做到不谎报、不虚报,不弄虚作假。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商务局、县发改局等有关部门成立核查工作专班,开展对各镇(区)申报情况进行实地核查。核查工作专班根据各镇(区)申报总户数的5%进行抽查,对核查情况逐户填写抽查表,做到实事求是。各社区(村)组织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填写《南漳县疫情期间租金补贴申请表》,报各镇(区)审核、汇总后,于12月20日前报县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股。

【来源:云上南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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