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門口小飯館裏喝酒的牛某爲了去接剛剛趕到的朋友而開車外出。剛出門就被交警攔了。經查,牛某還是“二次酒駕”。雖然喝得不算太多,駕照也被吊銷了。

11月20日晚上近9點,昌平交通支隊高速路大隊在昌平南口以西的溫南路開展夜查,一名司機被民警攔截檢查時,發現他涉嫌酒駕,經呼氣式酒精檢測,酒精含量爲69毫克/100毫升,已達飲酒駕車標準。司機牛某大呼後悔。

民警查詢他的駕照信息發現,此前他曾經因酒駕被處罰過。這已經是“二次酒駕”。牛某說,今天酒後開車出門實屬“意外”,他本來就是在家門口的小飯館裏跟朋友喫飯喝酒,並未想過要開車外出。但是剛剛有個朋友來電話,說要趕來聚會,剛在南口鎮下了公交車,準備打車過來。“我是覺得朋友對這裏也不熟,打車太麻煩,我離得又近,最多兩公里,我就去接他一趟唄。”

萬萬沒想到,就在這兩公里路段內,民警把他攔了下來。

因牛某已是二次酒駕,11月23日,他被昌平交通支隊處以2000元罰款、並處10日行政拘留,駕駛證也被吊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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