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因素和政策實行之間的矛盾性

延遲退休年齡的話題近日引發廣泛討論。新華社授權發佈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中指出,我國將“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

《建議》發出後引發公衆熱議,中國新聞週刊觀察發現,對於該政策的落地,主要的討論焦點集中於延遲原因、政策彈性和配套措施等方面。

對此,中國新聞週刊採訪了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教授、中國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靈和中國人民大學中國社會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楊立雄。楊立雄認爲,延遲退休主要是由我國目前的客觀情況決定的,當前男性年滿60歲退休,女幹部年滿55歲、女工人年滿50歲方可退休的年齡是1951年頒佈的,早已不適應當前我國的發展現狀。褚福靈則表示,退休制度的設計應具備可持續性,繳費年限和領取年限需要存在合理比例。如果退休年齡不變,人均壽命大幅增加,制度就會不可持續。

2015年10月14日,時任人社部部長尹蔚民表示,經中央批准後,人社部將向社會公開延遲退休改革方案,通過小步慢走,每年推遲幾個月,逐步推遲到合理的退休年齡。

爲什麼要延?怎麼延?

延遲退休與我國老齡化現狀不無關係。國家衛生健康委發佈《2019年我國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統計公報》顯示,居民人均預期壽命由2018年的77.0歲提高到2019年的77.3歲,與制定退休政策時的人均壽命不足50歲有了較大變化。

“從世界範圍來看,當前我國退休年齡相對較低。”褚福靈介紹,我國人均預期壽命的提高和退休年齡之間應該存在合理的內在關係,人均壽命的大幅度提高導致(養老金)繳費年限和領取年限比例不再合理,這違背了保險制度的基本原理,使制度設計的本身出現缺陷,“退休年齡不變的情況下,就相當於交的時間較短,領的時間越來越長。”

“退而不休”是褚福靈認爲應該改變當前退休年齡的另一個因素。他表示,在我國當前中小企業的用工中,存在部分退休人員,因爲退休時年紀較輕,一些人在拿退休金的同時繼續工作,已經不再是事實上的退休,同時造成了人力的浪費。

褚福靈認爲提高退休年齡有利於解決這種客觀矛盾,同時促進人力資源的利用。他透露,目前我國的養老金存在深度不均的現狀,“以黑龍江爲例,他的老齡化非常嚴重,繳費的人比較少,導致出現資金缺口。”褚福靈介紹,如果一直不延遲退休,保險(養老金)互助共濟的能力就會被弱化,因爲繳費的人越來越少,領取的人越來越多。

楊立雄從另一個側面闡述了提高退休年齡的必要性:“四十多歲、五十多歲正處於管理層,是創造社會財富最好的年齡,但是都早早退休了。”

當前延遲退休主要有兩種版本:第一種是先將男女退休年齡統一到60歲,把女性兩檔退休年齡統一到一檔,再同時延長男女退休年齡;另一種方案是男女各自延長,女性延長步伐比男性快,最終統一男女性退休年齡。

“女性50歲退休,事實上還有提前退休和內退的。”楊立雄表示,女性50歲退休是對人力資源的浪費,“男性和女性的退休年齡差得很遠。如果延遲的話,不如先把女性職工和女幹部的年齡統一到55,再慢慢提到60歲,和男性平行,再一起延遲退休。”

楊立雄認爲,到了延遲退休的第二階段,就可以“慢走”,男性提到65歲,女性延遲兩到三歲,62歲或者63歲退休。

“彈性退休”和配套措施

漸進式延遲退休,是強制實施還是採取彈性化?這是公衆普遍關心的問題。

楊立雄認爲,應該堅持彈性退休並對其有具體而詳細的方案,不會是所有工種或行業都是相同的退休年齡,勞動強度大或者對身體損害較大的特殊工種應依然可以辦理提前退休。

“現在是有不同的退休年齡的,比如在高原工作,或者特殊工種40多歲就可以退休了。”楊立雄建議,應按照地區、工種制定細化的名錄,規劃合理的彈性退休制,“但是養老金就不是全額養老金。”

目前,根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以下情況可以提前辦理退休: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45週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男年滿50週歲,女年滿45週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中國新聞週刊注意到,若延遲退休後,基層勞動者在40至50歲失去工作,又面臨退休時間的延長是當前公衆主要的爭議焦點。對此,楊立雄認爲,這不能成爲反對延遲退休的理由,“全世界都是體力勞動,你去看日本那些服務人員基本就是那些老年人,70多歲還在做,還有中國農村的農民,哪一個不是活到老幹到老。”

褚福靈則認爲,針對特殊工種應當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規,對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繳費時間縮短導致待遇低的問題,僱主要對特殊工種的身心損害體現社會責任擔當,可考慮僱主通過適當提高養老保險繳費費率的辦法來保護特殊工種的利益。

“同時,應該更注重這些人在崗期間的勞動保護,對他們的職業健康提供更完備的安全防護。”褚福靈表示,病退制度應結合延遲退休的政策加以完善,應儘快出臺病殘津貼條例。

對於延遲退休,現實因素和政策實行之間的矛盾性是無法忽視的部分。

“延遲退休甚至涉及到孩子的問題,應該通過改革,幼有所育、弱有所扶,這是個系統工程。”楊立雄說,當前我國的幼托制度並不完善,年輕雙職工家庭依然需要父母幫助照顧孩子,政策的順利實施要以配套措施和現實問題的解決爲基礎。延遲退休後,養老金的調整也要跟得上。

褚福靈認爲,實施階段要照顧各方關係,減少改革阻力。延遲退休將導致工作崗位和職場上升渠道的變動,這對國內就業和職場職位規劃提出更高要求,即使“老人”不退休,也應當適當對年輕人進行傾斜,有激勵措施。最主要的是要發展經濟,擴大就業。“延遲退休得做好充分的準備,集思廣益。”

除“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外,《建議》還指出,未來將健全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健全覆蓋全民、統籌城鄉、公平統一、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推進社保轉移接續,健全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籌資和待遇調整機制。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發展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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