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外匯與法律的跨界對話:邁向外匯投資新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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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知道外匯,對於中國人來說還是相對比較陌生的,它作爲一個新興的理財產品,進入到我們中國國內市場有多長時間了?

從外匯的分類來看的話,它分爲貿易外匯、非貿易外匯和金融外匯。

對於貿易外匯和非貿易外匯來說的話,它從建國初期就已經進入中國了,比如這個早期,像蘇聯屬於最早的進入的外資,但是對於金融外匯的話,它是在改革開放之後,中國逐漸開放金融市場,纔有了這一類的市場和一些相關的投資。基本上目前來看的話也有個幾十年了,

其實還是蠻長的一段時間了,但是還是沒有讓我們的國人所熟知。

因爲畢竟外匯投資的話還是比較小衆的,目前來說並不是特別多。

首先是目前來說的話很多投資者對這個外匯投資並不是很瞭解,而且有一些疑慮。這個疑慮主要是體現在很多投資者一聽這個外匯,叫聞外匯而色變。

這個灰色地帶的話,可能很多投資者認爲這個投資不是很安全,甚至說我們國內的一些相關法律不健全,還有相關的監管層他們是一種什麼態度?

其實用灰色地帶這個詞並不準確,因爲從目前的外匯交易的分類來說的話,它是有兩種的,一種就是之前可能聽說過的,像外匯寶這種,它是屬於外匯買賣的實盤交易,它是以一種不可透支的,是等值是貨幣去購買另一個貨幣,或者是賣出另一個貨幣,它是一種不可透支的方式,去做的一種交易,這種交易的話除了剛纔說的外匯寶,包括招商銀行的外匯通,都有一些相關的產品和投資的方式在.

而另外一種像這個叫外匯保證金業務,它也就是外匯按金的交易,它是一種有槓桿式的交易,根據2008年6月6號銀監會當時出了一個通知,就是關於這個銀行業、金融機構,開辦這個外匯保證金業務相關事宜的規定,它這裏面對外匯保證金業務有一個定義,

首先是它有幾個特點:

第一個它是有槓桿比例的,就比如說你投入一筆保證金,但是你實際交易的合同金額要遠大於你的保證金的,它是一種以小博大的投資方式,就像剛纔提到的兩種投資方式,首先第一種,如果你是實盤交易的話,肯定是沒有問題的,因爲就是你通過商業銀行買入一些外匯是沒有問題的,而對於這個外匯保證金業務的話,因爲目前除了在中國境內會受限之外,在國際基本上所有的發達國家,這個都是合法的投資和渠道跟方式,所以這方面的話,如果是遵守當地,就是這個券商包括經濟商當地法律規定的話,是不存在什麼法律上的阻礙的。

也就是說外國的話還是比較開放的,應該說是完全開放的。

那就是說是通過外國的一些券商或者平臺進入到這個投資領域當中,那只有這一種方式嗎?

目前來看的話,如果你要從事外匯保證金業務的話,你也只能通過這個券商,而目前較爲常規的一個做法是,很多投資者都聽說的叫網絡炒匯,也就是由境外的很多券商它提供一個網絡平臺,然後由境內的一些投資者通過這個平臺進行投資。

國外呢可以說對外匯是完全開放的,但是咱們國內呢,可能就是默許的這樣一個態度,爲什麼兩個國家之間會有差別和態度會這麼大?

首先我認爲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就是因爲目前的話政府還是考慮金融安全的問題,因爲畢竟從目前的法規來看,還是從這個人員的匹配來看的話,並不像發達國家那麼成熟,而且是有很悠久的歷史了,他們對這種風險的規避也好都很有經驗,以爲目前中國的金融市場也是逐漸的開放,考慮最重要的問題還是相關制度跟人員的不匹配的問題。

金融市場過度自由化,往往會爲金融安全問題埋下隱患,此前索羅斯成功狙擊泰銖便是典型的案例。上世紀90年代中期,爲了促進經濟的新一輪增長,許多東南亞國家紛紛加快了經濟自由化的步伐,當時泰國在東南亞國家中金融市場開放程度最高,資本進出自由,另一方面泰國經濟虛假繁榮景象最旺,因此泰銖市值也就最不穩定,最容易被攻破。索羅斯就是看中這一點,認準泰銖等東南亞貨幣必將貶值,於是暗中大量購買泰銖及其期貨期權,並配合泰銖升值的謠言,使得一定時間內外匯市場上泰銖升值,進入1997年以後,一直風平浪靜的東南亞市場動盪不安,各國貨幣不斷大幅貶值,此時索羅斯開始向東南亞各國宣傳,索羅斯及其他套利基金經理開始拋售他們之前大量購入的泰銖。使得泰銖價格一路下跌,雖然泰國央行採取各種措施來挽救,但是在索羅斯籌集得更加龐大的資金面前,還是無力迴天,泰國價格一跌再跌,泰國成爲了索羅斯的超級提款機,索羅斯通過價差大筆賺取美元,不僅使泰國損失了所有的外匯儲備,國內還陷入了通貨膨脹經濟萎靡的局面。在這之後。索羅斯用同樣的方法席捲其他東南亞各國,引發了整個東南亞的金融危機。

從這個目前整個發展趨勢來看,比如像之前期貨也是遇到這種情況,期貨從禁止限制到開放,它也是有一個過程,目前你就像這個因爲2015年吧,國務院剛發文對境內合格投資者,境外投資的話他已經有試點了,包括上海,天津等六個城市,都已經就是逐漸的放開。而且從大市場來看的話還是很光明的,遲早要開放的。這個呼聲也是越來越高的。

隨着國內金融市場對外匯開放的步伐加快,我們相信外匯市場在國內的發展前途是光明的,但就目前而言呢,這個國內投資者要通過國外的經紀商進行外匯投資,即使沒有法律問題,同樣也意味着沒有國內的相關法律保護。沒有金融監管層的監管,那麼在這樣的環境和背景下,自己資金安全又該如何保障呢?

這個就要話分兩頭了,因爲儘管是國內沒有這個相關的法律,包括監管但是券商所在國,它是有非常完備的這個法律跟監管的,來保證這個投資者的利益的,他們國家是有的,比如像英國的這個FCA,澳大利亞的A sic 還有包括香港的證監會這些都是比較成熟的一種監管體制,在這種情況下,我覺得大多數投資者來說的話,應該是可以放心你的資產了。因爲畢竟是一個很常規而且是一個非常成熟的一個市場。

其實就目前來看的話,外匯市場是世界上這個最大的這個金融市場。目前這個外匯市場的日均交易量達到了6萬億美金,而國內的日均交易量也已經高達10.15萬億人民幣。也就是說它是一種非常大的一個金融市場,而且這個外匯投資跟這個證券投資,這個期貨投資,包括這個貴金屬投資一樣,就是說在國外它是一種非常普遍的一種投資方式,而且因爲這個外匯市場它本身具有透明性極高,而且是T+0交易的,它本身也是對很多投資者來說它的這個吸引力是要大於這個期貨,甚至大於這個證券的。

FCA它是一樣什麼樣子的監管模式?

FCA全稱叫英國金融行爲監管局,它是幾經變動,而且是現在首屈一指的一個監管機構,FCA監管目的有三個:1.保護消費者 2.維護市場公平 3.促進市場競爭

金融服務投入運行必須要有監管機構的認可,對取得認證的金融進行監管是FCA的任務。這一領域在控制和監管下一旦出現違法行爲,就會採取法律措施。

它的監管呢有那麼幾個特點:、

第一個叫資金隔離制度,這個隔離制度它是要求FCA監管下所有的券商,你的所有的零售商,包括你的客戶的一個資金,必須是跟你自有資金是隔離開來的,這種情況下就防止了投資者的這個資金被任意挪用,或者挪爲他用的這個風險。

第二方面它是有一個FSCS計劃,它的中文名字叫“金融服務補償計劃”當你經營的券商如果是在FCA監管下的這個券商的話 ,它如果出現無法兌付或者是這種財務危機或者是破產的話,FCA會向投資者提供最高可達這個5萬英磅的補償金。用於彌補這個投資者的一個損失。

然後第三個方面,它還有一個叫金融服務申訴專員制度,這個制度就是說當投資者跟券商一旦發生糾紛,並且投資者對券商的這個處理結果很不滿意的時候,就可以啓動這項服務,去向這個FCA去申請申訴的專員,由他們來居中裁判。

也就是從三個大的方面就保證這個投資者的利益。

外匯市場完全成熟,機制健全,監管有力,公平公正。每日交易量呢位居金融品種的首位。在國際金融市場上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那麼外匯經濟商呢作爲金融市場的參與者,我們應該如何尋找一家正規的適合自己的外匯經濟商呢?

如果說我們投資者想要進行外匯交易的話,通過一些國外的券商還有平臺,那我怎麼去找到這樣的平臺,是不是隻有這一條,就是隻要有這個FCA監管的就可以了。還是有什麼其他的這方面的一些保障。

其實每個國家它的監管,包括它的力度,包括它的要求是不一樣的。

如果說我在網上去找的話,那首先第一條可能看他有沒有FCA監管,那第二條我會按照什麼樣的,就是有沒有這樣的模式,可以給我們投資者一些小的建議?

你如果是要投資這一塊的話,你首先要看是不是正規的券商,你看券商的一些,包括他的資歷,他的背景,他的持牌情況,另一方面說,也可以通過目前的一些網絡蒐集一些信息,看有沒有一些負面的輿論或者一些評價,另一方面就是說建議諮詢一些比較老道一點的投資者,聽聽他們的一些建議。

包括這個外匯券商還有第三方這個服務機構會不會面臨到法律問題?

從目前的監管的這個態度,包括目前的法律法規來看的話,如果你只是作爲第三方的一個服務平臺,或者是服務機構,爲投資者提供一些教育,一些資訊。這個是沒有任何問題的。合法的。但是你要說如果你在這個過程當中存在有這個誤導投資者,或者故意隱瞞一些重大事實。這方面可能導致了投資者的一個損失,有可能會涉及一些責任的問題。所以這方面我們也就是提醒相關的這個第三方的服務機構,首先你是依法經營,再一個就是說適當的堅決杜絕代客理財這種行爲,另一方面你要在一些有傾向性的這個投資意見的時候,要做一個說明。比如說這只是作爲一種參考,並不是作爲你一個重要的依據。或者呢一些提示性的話語。

反正不管怎麼說,我們覺得外匯市場對於中國來說,肯定還是一個發展前景還是非常光明的對嗎?

它現在是一個像藍海一樣,就是目前來說的話呢,其實很多的法律法規也逐漸是在完善了,而且包括後續的一些這種大的這種投資機構或者是一些券商,它已經儲備了相關的一些人才,就是如果是從政策層面,如果再一推動的話,我相信這個也是像井噴一樣發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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