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利用信息披露炒概念將被重點監管!上交所發佈監管新規 緊盯4類重點公司、8類重點事項

來源:中國證券報

剛剛,上交所又出監管新規!

11月24日,上交所發佈《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3號—信息披露分類監管》(以下簡稱《指引》)。據悉,該《指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適用於滬市上市公司。

來源:上交所

上交所公司監管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指引》着眼公司、事項“兩區分”,突出監管重點,實施差異化監管安排。具體方法上,集約監管資源,盯住少數重點公司、重點事項,提高監管的針對性、有效性,避免事無鉅細、“眉毛鬍子一把抓”。同時,堅持監管與服務並舉,騰出更多精力爲大多數講誠信、專主業的公司做好服務,支持這些公司借力資本市場轉型升級、做優做強、提升質量。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上交所制定《推動提高滬市上市公司質量三年行動計劃》,已將開展分類監管、制定分類監管業務規則作爲一項重要任務來抓。中證君從上交所獲悉,針對“三年行動計劃”裏的各項工作安排,上交所接下來將深入推進,把每項工作落實到位,凝聚共識,務求實效。

緊盯4類重點公司和8類重點事項

《指引》顯示,上交所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質量、規範運作水平、風險嚴重程度、信息披露事項對投資者利益、證券價格和市場秩序的影響等情況,確定監管關注重點。總體來看,上交所的監管重點涉及重點公司和重點事項兩方面。

重點公司方面,上交所將4類公司納入範圍,對其信息披露事項進行重點關注。主要包括股票被實施風險警示、年度信披評價爲D、年報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年度內控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等。

來源:上交所

上交所稱,這類公司風險集中、家數較少,一直以來是市場和監管重點關注的對象,對其重點監管,符合市場期待和實踐情況。

重點事項方面,上交所根據對投資者利益、證券價格和市場秩序的影響,明確重點監管的8類事項主要包括:

財務信息或重大事項的披露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通過非經營性資金佔用、違規擔保、關聯交易等形式侵佔上市公司利益;

利用信息披露炒作概念,影響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或者投資者投資決策;

籌劃可能產生大額商譽減值風險或業績承諾實現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資產交易;

隨意變更會計政策、調節會計估計,或者濫用會計準則進行不當會計處理;

控股股東或第一大股東、實際控制人直接或間接所持股份被質押或者凍結比例較高,存在較大風險;

董監高怠於履職,“三會一層”無法正常運轉,或者公司出現無法正常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等內部治理重大缺陷;

其他可能嚴重影響投資者利益、證券價格或者市場秩序的事項。

對於這8類事項,上交所稱,對這些觸犯市場“底線”的事項嚴格監管,是市場共識,也是一線信息披露監管的職責所在。

此外,對於納入重點監管範圍的公司和事項,上交所將對其相關信息披露予以重點關注,視情況實行事前審覈,並結合風險情況暫停其信息披露直通車業務、開展現場檢查,管精管好。對於未納入重點監管範圍的公司和事項,上交所根據實際情況簡化信息披露要求,實行事後審覈,並重點做好其日常信息披露和業務辦理的服務支持。

AB類信披評價公司或可開啓

再融資快速通道

除了監管之外,服務也是《指引》的主要內容。

中證君注意到,《指引》提出,上交所將面向上市公司依法依規提供政策諮詢、市場培訓、併購重組、再融資、股權激勵、創新產品等專項業務支持,支持上市公司積極開展投資者關係管理、深化市場溝通,推動上市公司提高行業信息披露質量、加強同行業公司交流。

與此同時,上交所爲全體上市公司開展資本市場活動提供支持,並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和需求,提供針對性服務。

值得注意的是,有兩類公司有機會適用證監會再融資、併購重組快速審覈通道。上交所表示,對於最近一個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評價結果爲A或B的公司,支持其根據實際情況簡化信息披露要求,按規定申請適用中國證監會再融資、併購重組快速審覈通道。

對於最近一個年度信披工作評價結果爲C或D的公司,上交所將提供針對性服務,重點引導和支持其規範運作、化解風險、提升信息披露質量。

上交所強調,《指引》貫穿了寓監管於服務的理念,堅持監管、服務“兩手抓”,強調要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爲目標,支持推動其提升信息披露有效性、增進融資便利度,激發市場活力、優化市場生態,爲上市公司發展培育更好的市場環境。

責任編輯:張恆星 SF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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