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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华凌冰箱近日被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罚款。

据中国经济网报道,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广州美的华凌冰箱有限公司罚款6500元,其违法事实为2020年7月份安排保安班组23名员工工作延长的时间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作时间。此项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粤穗南综执(珠)[2020]377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0年8月21日,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反映美的华凌冰箱涉嫌存在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未足额支付加班费等违法行为。8月27日、9月11、17日,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美的华凌冰箱的劳动用工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对该公司发出《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书面材料审查通知书》(穗南珠综执查字[2020]011号)。经审查美的华凌冰箱相关资料和对其法定授权委托人调查确认,发现美的华凌冰箱2020年7月份安排保安班组23名员工工作延长的时间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作时间。

美的华凌冰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四十三条的规定。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以及《规范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的规定,对美的华凌冰箱给予其上述罚款处罚。

天眼查显示,广州美的华凌冰箱有限公司为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为56000万元人民币,其美的集团认缴出资42000万元,持股75%,美的电器新加坡贸易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4000万元持股25%。董事长兼总经理为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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