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一則“廣州市方圓實驗小學老師體罰哮喘學生至吐血搶救”的微博引發關注,其後出現反轉:血衣是該學生母親僞造的。

11月20日,廣東廣州白雲區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劉某尋釁滋事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以尋釁滋事罪判處劉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

△庭審現場

女子惡意僞造血衣栽贓教師體罰僱人網絡炒作造成公共秩序混亂

2019年12月,劉某認爲其女兒在學校受到體罰,先後在班級微信羣、朋友圈及微信簽名處發佈詛咒、辱罵、威脅老師的言論及圖片。

2020年3月28日,劉某通過社交平臺持續編造其女兒被老師體罰及被老師索要照顧費等虛假信息。5月30日,劉某發佈微博稱其女兒被班主任體罰致吐血,並上傳僞造的帶血的衣服、鞋子等照片。

△劉某發佈在社交平臺上的虛假信息截圖

同時,爲進行炒作,提高網絡關注度,劉某向馬某(已判刑)支付760元購買增粉、點贊及轉發等服務,後馬某將該業務轉包給一非法網絡平臺,致該微博被轉發140萬餘次,#廣州一小學體罰哮喘兒童至吐血搶救#微博熱搜被網友閱讀5.4億次,討論19.6萬次,引發網絡及公共秩序嚴重混亂。

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劉某在網絡上散佈虛假信息,起鬨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其行爲已構成尋釁滋事罪。被告人劉某犯罪後有自首情節,且認罪認罰,可以從輕處罰。

綜合本案的事實、情節、危害後果及劉某的認罪態度、悔罪表現,判決被告人劉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

宣判後,被告人劉某當庭表示不上訴。

因尋釁滋事罪受僱進行網絡炒作的馬某獲刑六個月

此前,廣東廣州白雲區法院已於9月29日對馬某受僱爲劉某進行網絡炒作一案進行開庭審理並宣判,以尋釁滋事罪判處馬某有期徒刑六個月。

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馬某無視國家法律,在網絡上散佈虛假信息,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其行爲已構成尋釁滋事罪。被告人馬某犯罪後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並自願認罪認罰,可以從輕處罰。綜合被告人馬某犯罪行爲的性質、情節、危害後果及認罪態度,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提醒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在網絡上要注意謹言慎行,切勿觸碰法律的紅線。對於未經覈實的消息,要自覺做到不信謠、不傳謠,靜待權威媒體或官方發佈消息,共同營造一個清朗和諧的網絡空間。同時,家長們認爲孩子受到不公對待或欺凌時,應以一種更成熟的心態來維權,訴諸正常的投訴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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