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电总局发文 “翻车”美妆直播要严管!!!

近年来,网络秀场直播、电商直播节目大量涌现,成为互联网经济中非常活跃的现象和网络视听节目建设管理工作需要重视的问题,美妆时尚💄也深受网络电商直播行业的影响。

为加强对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的引导规范,强化导向和价值引领,营造行业健康生态,防范遏制低俗庸俗媚俗等不良风气滋生蔓延。

2020年11月12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广电发【2020】78号,后续简称《通知》),该《通知》从9个方面规范了直播导向、主体责任、管建原则、直播内容与主播管理、平台考核、用户实名制、直播界限等,👀对强化导向和价值引领,营造行业健康生态、防范遏制低俗庸俗媚俗等不良风气滋生蔓延起到了纲领性作用。

🔘 直播需登记备案 美丽平台有责任主体

《通知》中提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活动,上述平台应于2020年11月30日前将开办主体信息和业务开展情况等在“全国网络视听平台信息管理系统”登记备案

这也是被认为即将实施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中👉对于全产业链监管的延续,除了对产品的生产责任主体、以及产品的安全管理外,也要应对通过直播等线上销售平台的延伸管控,便于后期任何出现直播的产品包括美妆,出现违法宣称或者虚假宣传功效等问题,均可及时追责,这也是配合国家药监局“线上净网线下清源”行动的更进一步的实施和法律依据。

🔘 头部网红管理有刚性要求

《通知》中指出开办网络秀场直播或电商直播的平台要落实管建同步的原则,把平台管理力量与直播间开办能力相匹配的要求精准落实到数到人。现阶段,相关平台的一线审核人员与在线直播间数量总体配比不🉐少于1:50,要加大对审核人员的培训力度,并将通过培训的审核人员在“审核员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这也标志着像李佳琦、薇娅等其他头部网红在开设大流量直播间的同时,也要对内部审核人员进行相应的配比。

🔘 主播不得跨界直播

《通知》中明确,网络秀场直播平台要对直播间节目内容和对应主播实行标签分类管理,按“音乐”“舞蹈”“唱歌”“健身”“游戏”“旅游”“美食”“生活服务”等进行分类标注主播改变直播间节目类别,须经网站审核,未通过审核不🉐擅自变更。

🔘 虚假流量实名管理

《通知》中提到,网络秀场直播平台要对网络主播和“打赏”用户实行实名制管理。未实名制注册的用户❌不能打赏,未成年用户❌不能打赏。对点击量高、成交量虚高、“打赏”金额大、业务类别容易出问题的直播间,要建立人机结合的重点监看审核机制。

🔘 “翻车”网红需担责,合规成红线

《通知》要对头部直播间、头部主播及账号、高流量或高成交的直播带货活动进行重点管理,加强合规性检查。要探索建立科学分类分级的实时动态管理机制,设置奖惩退禁办法,提高甄别和打击数据造假的能力,为维护诚信市场环境发挥积极作用。这将为消费者后续进行产品安全及售后追责提供有效的保障。

针对近期出现的未备案先上市彩妆的头部网红,网络直播平台虚假标注流量,销售危害消费者产品而“翻车”等诸多线上网络行为,《通知》都给出了明确的法规监管要求。期待,美丽行业会在中国市场上会更合规更安全更透明地服务中国的消费者❤!

中贸合规中心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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