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關於“劣跡藝人”封殺的禁令似乎就處於模糊狀態,相關單位含糊其辭沒有明確表態,普通觀衆更是摸不着頭腦。

除了極少數個例外,絕大多數劣跡藝人都有自己洗白的一套,哪怕已經被實錘出問題,到最後兜兜轉轉一大圈還是能活躍在公衆視線中。

此前這方面一直都是比較敏感的話題,很多人明知道不合理也不敢公開討論,直到近日廣電總局突然下發了最新禁令,總算是把事情擺上了桌面。

雖然整個通知是針對直播規範化的措施,但從中依然可以簡單總結出兩個關鍵點。

一、對於劣跡藝人的定義——違法和失德

這裏面其實涵蓋了不少關鍵信息,比如徹底堵死了粉絲所謂“個人問題不觸犯法律”的開脫,不單違法算劣跡藝人,失德同樣也包括在內。

按照這個標準來看,很多平日看上去問題不大的明星,最終可能都要被納入劣跡藝人範疇中。

二、不允許提供公開出鏡發聲機會

關於這一點很多人第一反應都是“李小璐”,因爲此前出現過李小璐因爲個人問題無法直播帶貨的情況,所以算是一個典型案例了。

但這一切都是建立在“直播”的基礎上,並沒有涉及其他領域的出境,所以具有一定片面性。

可即便如此依然是件好事,至少廣電終於正式插手管理劣跡藝人直播帶貨了,將正面掐斷他們變相迴歸鏡頭的途徑。

這幾年隨着直播帶貨的興起,大量劣跡藝人開始轉行藉助僅剩的人氣大肆撈金。

雖然能理解這種行爲,但是相比作爲公衆人物時的約束力,主播這個身份顯然要小很多,劣跡藝人等於是換了一個場地繼續賺錢而已,如今嚴厲打擊理應拍手叫好。

但網友對於廣電這份通知卻不太買賬,提出了一個比較觸及靈魂的問題,爲什麼同樣是劣跡藝人陳赫行,李小璐不行?

相信瞭解情況的朋友都知道,外界關於陳赫、李小璐的爭議已經持續很長時間了,主要原因還是在於他們過錯類似,但結局卻截然不同。

前者陳赫不僅上綜藝演電影,甚至連直播帶貨也是玩得風生水起,而後者李小璐卻連續幾年沒有消息,好不容易直播後卻又被明令禁止。

兩者待遇可謂天差地別,甚至引出了不少“性別歧視”的討論。

首先這個事情真的談不上性別歧視,像黃海波、吳秀波等人同樣也已經消聲滅跡了,但不得不承認公衆乃至整個娛樂圈對於男藝人包容度都會比女藝人大一些。

甚至把範圍擴大到社會也是如此,這是一個錯誤卻普遍存在的觀念,很難改變但也已經在努力平衡了。

必須強調的是不能因爲陳赫得到了諒解,就提出對類似劣跡藝人進行諒解,這是翻閱了很多網友留言後的最大感觸。

如果必須一視同仁,那也應該是將陳赫等一批得以復出的男藝人,降至李小璐等無法復出的水平,而不是抬高後者。

至於到底應該怎麼做且看後續相關措施的落實吧,陳赫也好李小璐也罷,劣跡藝人最終都將一視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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