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元、50元、150元······短短2年多的時間裏,浙江省湖州市長興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洪橋中隊原輔警陳旭昱的微信賬單中,竟有上千筆200元以內的小額入賬。這些錢,都是他幫助所謂“朋友們”處理交通違法所收的“辛苦費”。在陳旭昱看來,他收的不過是些“小錢”,可連他自己也沒想到,這些“小錢”加起來,一共有27.9萬元!而就是這些“小錢”,將他推向了違法犯罪的深淵。

爲了收紅包

他專門開通微信小號

“是誰先加我微信的,我想不起來了。但是,點開第一個微信紅包的那個瞬間,那種既激動、又害怕的感覺,到現在還記得很清楚。”

2017年11月,陳旭昱通過社會招考,成爲了長興縣洪橋鎮交警中隊的一名輔警,他的第一個工作崗位就是在窗口處理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爲。也就是從那時起,陳旭昱與專門倒賣駕駛證分數、幫人處理違章的單某某等人有了交集。

“單某某他們經常會來窗口處理車輛違章行爲,接觸多了,就熟悉了,還加了微信好友,後來慢慢知道了他們就是‘黃牛’。”在調查期間,陳旭昱回憶起與“黃牛”初識時的情形後悔不已,“當時覺得只是交個朋友而已,沒想到自己會走到這一步!”

從單某某開始,陳旭昱陸陸續續與8個“黃牛”加了微信好友。2019年8月,爲了方便“交流”,陳旭昱又重新申請了一個微信號,專門用來與“黃牛”聯繫,收取紅包。

“加陳旭昱好友,給他發紅包,就是爲了處理違章的時候,能讓他關照我一下。”面對調查人員的訊問,“黃牛”單某某說。

新規堵了“黃牛”的路

他竟幫助尋找“縫隙”

爲了打擊交通違法處理領域的“黃牛”,2019年4月開始,對於在1本行駛證上使用超過4本駕駛證處理交通違法行爲的,需要經過嚴格審覈,確屬處理人本人違法的方可處理;高清攝像頭拍攝的交通違法行爲,必須由違法行爲本人到窗口處理。

這樣的規定,讓“黃牛”的“生意”一下子變得難做了,於是,他們紛紛尋找生存的“縫隙”。

“雖然對於上述兩種情況處理平臺會跳出預警信息,但主要也是由我審覈,只要我不說,也是能處理掉的。”

陳旭昱說,這便是他幫助“黃牛”們尋找的“縫隙”。

幫助查詢機動車違法信息、在違法人本人不到場的情況下幫助處理交通違法行爲、在資料不齊全的情況下睜隻眼閉隻眼······“黃牛”們的每一個訴求,陳旭昱都儘量滿足了,作爲交換,“黃牛”們在每次獲得幫助後,都會向陳旭昱發一個微信紅包以示感謝。

自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陳旭昱以微信紅包、支付寶轉賬等形式收受人民幣共計27.9萬元。

2020年4月

縣交警大隊在對後臺數據進行抽查時發現陳旭昱賬號下的數據異常,面對組織談話,陳旭昱主動交代了自己幫助“黃牛”違規處理交通違法行爲並收受好處的事實。

2020年6月5日

長興縣紀委縣監委給予陳旭昱開除黨籍處分,並建議縣公安局解除與其勞動關係,目前勞動關係已解除。

斬斷利益鏈條

對“圍獵者”絕不姑息

在對陳旭昱案件審查調查過程中,調查組逐一梳理彙總“黃牛”行賄金額,對涉嫌刑事犯罪的單某某等3人予以監察立案,並連同陳旭昱一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在對“圍獵者”進行嚴查的過程中,長興縣紀委縣監委進一步加強了與公安機關、檢察機關的緊密協作,完善問題線索移送、個案協商、交辦等制度機制,形成合力、同向發力。

2020年9月21日,陳旭昱因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被長興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受賄所得人民幣27.9萬元予以沒收。與此同時,“黃牛”單某某、朱某某等人因犯行賄罪,也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長興縣紀委縣監委有關負責人:

“行賄和受賄就是一塊硬幣的兩個面,在查處受賄犯罪的同時嚴懲行賄人,壓縮‘圍獵者’的生存空間,剷除腐敗滋生的土壤,爲營造風清氣正的環境持續發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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