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淄博世纪长城医院因违反规定被警告

鲁网11月25日讯 近日,记者从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获悉,淄博世纪长城医院因未按规定对微生物实验室人员进行培训,被淄博市张店区卫生健康局提出警告。

淄博世纪长城医院本次受到处罚,是违反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该条例是为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制定。2004年11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4号公布。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据公开资料显示,淄博世纪长城医院于2005年9月在张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名称为淄博世纪长城医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娜,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皮肤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等。(本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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