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确保专项斗争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24日,梅州市司法局评查组一行到兴宁市开展涉黑涉恶案件专项质量评查活动,对省挂牌督办的“606”专案进行回访评查。

评查过程中,市司法局评查组与兴宁市扫黑办、公安局,“两代表一委员”,基层干部群众代表及部分受害人等进行座谈,听取了以李永健为首的“606”专案等案件情况。随后,与会人员就黑恶势力被依法打击后取得的反响和成效,群众对案件办理的建议、期待等展开交流。受邀参会人员纷纷表示,该案审判效果好、量刑得当、案件审判后当地的社会治安有了明显好转,并提出了希望加大依法严惩力度、加大宣传宣讲力度等意见建议。

在召开座谈会的基础上,评查组还通过查阅案卷、发放案件查办效果评估回访表、约谈关联人、走访受害人等形式,多维度了解案件查办效果,听取受访者对扫黑除恶工作的意见建议。

据了解,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兴宁市共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6个,侦破九类涉恶案件180宗,刑拘587人,投案自首人数68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2319.5万元;检察机关依法批捕涉黑恶案件18件39人,起诉12件44人,法院判决案件14宗63人;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履职不力案件21宗30人(其中涉恶“保护伞”9宗9人、涉恶腐败9宗10人、履职不力3宗11人):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27个,调整10个村12名村干部,清理曾受过刑事处罚村(社区)干部6名;开展专项治理行动47个,査处各类行政违法案件1011宗。

图文:梅州日报记者 丘佳溢

编辑:刘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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