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变法因为宋神宗的去世最终以失败告终。"青苗法"是王安石变法的一个核心内容。

"青苗法"在晚唐出现过。初以常赋不给,乃税人垦田亩十有五钱。资用窘急,不暇成熟,候苗青即征之,故谓之青苗钱。主其任者为青苗使。——《通典》

当禾苗还是青的时候就征税,用来补充官员的工资,维持晚唐的运行。这种做法自然是恶法。王安石的"青苗法"来源于此吗?如果是,那就不用讨论了,自然是恶法无疑了。

王安石的"青苗法"不是来源于此,也不是他首创,这是对常平籴法的一种调整。

什么是常平籴法?

丰年以平价收购农民余粮,防止商人压价伤农;在灾年则平价出售储备粮,防止商人抬价伤民,防止"谷贱伤农,谷贵伤民"。这是战国时期李悝所创。

一句话就是平抑粮价,保证农民的利益。

这笔钱是官府常备的。

"青苗法"是一个叫李参的人发明的。

他担任陕西转运使时,为了解决士兵粮食问题,他先让老百姓估计自己的粮食产量,然后看一看还能剩余多少,再向官府贷款,当然要收利息的。部多戍兵,苦食少。参审订其阙,令民自隐度麦粟之赢,先贷以钱,俟谷熟还之官,号"青苗钱"。经数年,廪有羡粮。——《宋史·列传·卷八十九 》

这是双赢,老百姓有时遇到青黄不接的时候,需要钱,但没有地方借贷,那只能向高利贷借,年复一年生活只会越来越贫困。

官府也赢了,因为这笔钱本来没有增值,现在流动起来,可以增值20%,这是额外的收入。

李参是公元1079年去世,王安石变法是从1069年开始。所以王安石变法不像王莽一样凭空想出来的,反而是从成功经验中提取出来的。

为什么李参可以成功,王安石向全国推广反而成为很多人饱受诟病的问题呢?

我们先来看本质,青苗法是将整个准备金当作一个银行的借贷资金,再进行收放贷的活动,类似现代社会的小额贷款。与小额贷款不同的是他不存在坏帐,也不需要抵押,因为你不还钱不成,这个直接由官府进行征收。农民想骗钱可能吗?自然也不可能。

因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这样不需要加重农民的负担,通过金融行为就可以实现20%的增值,这怎么看都是好方法。

但当时很多人都反对。大害莫如青苗、免役之法,阴困生民,茶盐之法,流毒数路。——《续资治通鉴·宋纪·宋纪七十九》

这个观点是王岩叟说的,他是北宋的状元,书法家,论著家,他为人正直刚正。

北宋书法家吕大防曾经这样评价青苗法。

问:"先朝行青苗法如何?"

对曰:"先帝爱民之意本深,但王安石立法过甚,激以赏罚,故官吏急切,以致害民。"——《续资治通鉴·宋纪·宋纪八十三》

这是公元1094年,皇帝问吕大防时作出的回答,此时王安石已经离世。

皇帝问话,吕大防自然不敢直言说问题出在皇帝身上,自然只能说皇帝的心是好的,但是王安石的做法欠妥。一句话青苗法不好。

反对青苗法的还有苏轼、司马光、富弼、韩琦等人。

这些官员的名声在历史上并不是恶名,他们往往都是名臣或是能吏。为什么都反对"青苗法"?难道只用一个保守落后的词语就能解释吗?

那问题出在哪里呢?

王安石认为这是好法,理由是李参实践之后是成功的,其次,他说:这对老百姓也有很大帮助,因为可以帮他们贷到钱了。整个设想和逻辑没有任何问题,不管是初心还是构想应该都是有效的。

问题是王安石忽略了2个重要因素。

1、 借贷人:农民

能向官府借钱的不是有钱人,也不是地主富户,只能是贫苦的农民。他们有什么问题呢?

农民懂得金融知识吗?

肯定不懂。

那他怎么能在青黄不接的时候进行评估自己的粮食剩余最终能值那么多钱?

别说是农民,就算是经济学家未必能测得准粮价。因为丰年粮价自然跌,荒年自然涨。

没了常平籴法,粮价会随着市场剧烈波动。

老百姓觉得今年年成不错,他们以去年粮价为准去贷,结果今年大家都不错,粮价跌了。

如果只交粮食,不换算成钱,那么丰年和欠年的影响不大。现在都换成钱,就会变成老百姓需要承担粮价波动造成的损失。

你想想看本来平准粮价的钱现在用来放贷,那粮价的波动是大了还是小了呢?这就好比你生产产品的出口,你要承担汇率的变动,那汇率的变成急剧好还是平缓好呢?这个道理一说就明。

青苗法最终是利民还是害民呢?

2、 执行的官吏

因为这是王安石推行的,那些想升官的官吏自然就想使本金多升值。本金升值的方式只有一种方式,那就是扩大放贷的用户,让老百姓更多的去借钱。

只要把钱放出去了,20%就肯定到手,为什么?

因为没有一个老百姓敢欠国家的钱不还的,他或许敢欠钱庄的钱不还,但国家的钱他断然不敢。

这样就会造成有些人不需要贷款,也被强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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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对"青苗法"的实施也是有考核的。知陈留县,至数月,青苗令下,潜出钱,榜其令于县门,已,徙之乡落,各三日无应者。遂撤榜付吏曰:"民不愿矣!——《宋史·列传·卷二百一十七》

因为没有来贷款,知县姜潜只好辞职走人。

这就是压力。

这些官吏会用强制手段去让老百姓借贷。

苏轼对于"青苗法"曾经写信给王安石,他的推论是这样的:以钱贷民,使出息二分,本以救民,非为利也。然出纳之际,吏缘为奸,虽有法不能禁,钱入民手,虽良民不免妄用;及其纳钱,虽富民不免逾限。如此,则恐鞭箠必用,州县之事不胜烦矣。——《宋史·列传·卷九十八》

当时王安石听到之后也是默然,不过最后还是执行了。为什么还是执行了,当时河北转运判官王广廉私行青苗法最后也成功了,王安石就决定继续推广。

苏轼的担心并不是多余的。近畿内诸县,督索青苗钱甚急,往往鞭挞取足,至伐桑为薪以易钱货,旱灾之际,重罹此苦。——《宋史·列传·卷七十四》

因为欠收,所以官吏就逼老百姓还钱,老百姓还不出,只能找其他可以换钱的物品来换,否则就要受到刑除,再一步加速老百姓贫困。

这就是他们为什么反对青苗法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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