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國辦督查室:武漢去年6億多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未分配使用

2020年10月,按照國務院第七次大督查的統一部署,14個國務院督查組分赴14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開展實地督查,並將2019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支出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作爲督查的重要內容。

11月26日,中國政府網公佈了《關於國務院第七次大督查發現部分地方和單位對審計查出問題整改不到位典型案例的通報》。

國務院辦公廳督查室指出,從督查情況看,各有關地區高度重視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工作,認真安排部署,層層落實整改責任,取得了明顯成效。同時發現,有的地方還存在整改措施不嚴不實、整改簡單化形式化、整改進度緩慢、整改質量不高等問題。

通報披露了多地對審計查出的重點項目建設滯後問題整改不力,整改進度遲緩:

黑龍江、福建、湖北等地部分重大工程項目建設問題整改遲緩。

審計查出國家重大水利工程黑龍江省引嫩擴建骨幹一期工程原計劃2019年6月完工,截至2019年9月仍未建成。督查發現,截至今年10月,該工程超出建設期1年多仍未完工,涉及投資1919.39萬元。

2019年審計查出福建省廈門市杏林大橋—海滄大橋岸線整治工程、濱海溼地修復等重大工程項目開工遲緩。督查發現,當地政府推進不力,截至督查時上述工程項目仍處於前期籌劃階段,預計2020年底才能開工,延遲開工超過36個月。

按照湖北省水利發展“十三五”規劃,湖北省應在“十三五”期間重點完成洪湖東分塊蓄滯洪區安全建設工程、杜家臺分蓄洪區蓄滯洪和安全建設工程。2019年審計查出洪湖東分塊蓄滯洪區安全建設工程項目仍處於可行性研究階段,杜家臺分蓄洪區蓄滯洪和安全建設工程項目仍處於前期工作階段。督查發現,湖北省整改工作推進緩慢,截至督查時洪湖東分塊蓄滯洪區安全建設工程、杜家臺分蓄洪區蓄滯洪和安全建設工程均未開工建設,進度嚴重滯後。

黑龍江、湖北、陝西、青海等地部分保障性住房建設問題整改進度滯後。

2019年審計查出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南崗區科研路農科院棚改項目中有84戶5年無法回遷安置,截至督查時該項目仍未完成回遷安置。

湖北省武漢市於2019年10月收到2019年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8億元,用於發展武漢市住房租賃市場。審計查出武漢市財政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19年12月爲4個項目分配專項資金1.53億元,剩餘6.47億元未落實到具體項目。截至督查時仍有6.03億元未分配使用,資金支出比例24.6%,項目整體進展緩慢。

審計查出陝西省咸陽市蘇家堡兩期棚戶區改造項目原定安置住房交付時間爲2017年12月,逾期34個月仍未建成,已額外支付2018年度超期過渡費725.76萬元。督查發現,咸陽市未採取有效措施推進工程建設進程,僅按照施工方提供的最遲完工期限,簡單將整改時限定爲2022年6月底,問題整改不力。

審計查出青海省海東市平安區保障性安居工程歷年結餘結轉資金2327.06萬元未有效使用,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都蘭縣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財政資金930.93萬元尚未使用。截至督查時海東市平安區仍有2274.52萬元資金沉澱在財政部門,都蘭縣930.93萬元資金仍未使用。

國辦督查室強調:各地區、各部門要引以爲戒、舉一反三,對照通報所列問題自查自糾。有關地方和單位要對督查發現的問題列出清單,限期整改,整改情況於2020年12月31日前集中報國辦督查室。國辦督查室將持續跟蹤督辦,對敷衍了事、虛假應付、整改仍不到位的予以曝光追責。企業和羣衆如發現類似審計查出問題整改不到位的情況,可繼續通過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臺向國辦督查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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