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大選這場鬧劇到現在還沒有告一段落,在得票上,特朗普落後於民主黨候選人拜登,但是特朗普到現在還沒有承認失敗,試圖通過訴訟來翻轉局面。

就在這個非常敏感的時間節點,老特撤換了國防部長,這不禁讓人浮想聯翩,是不是特朗普想要開戰把整個局面搞混?

我想這肯定是多慮了,一個國家是否要參與戰爭或者發動戰爭,這並不是總統一個人就能拍板的事情。儘管根據憲法規定,總統是美國武裝力量的最高司令,如果川普總統下令攻打一個國家,那麼美軍是必須要服從的。

問題是開戰並不是總統一拍腦袋就能決定的,整個的決策過程複雜程度超乎我們的想象,一項出兵的決議,從最初的動議,到最後的落實,必須經過過五關斬六將一般的闖關旅程。其過程的複雜程度,絕不亞於我們小時候三條命通關魂鬥羅,反正我是30條命都沒辦法通關魂鬥羅的。

美國總統看上去很豪橫,其實他的權力受到了國會以及美國法律的極大限制,美國總統不是一個獨裁者般的存在,總統的權利遠遠沒有我們想象的那麼大。

在軍事領域這一塊,就必須經過多重的審批與博弈。如果美軍將要參與一個事關重大的軍事行動,比如說推翻薩達姆的暴政,那麼再做出最終的決策之前,首先必須經過國家安全委員會會議的討論,並且與會成員必須達成共識。

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是一個很牛的存在,在美國地位超然,這個委員會的成員包括美國總統以及總統最大的備胎副總統,國務卿,總統國家安全事務助理,國防部長,CIA,就是中情局的局長。這些人包括了美國各個要害部門的直接負責人,可以說這個委員會纔是美國真正的決策中樞。

同樣,美國總統是不會扛起槍直接參與戰爭的,負責爲總統打仗的還是軍人,軍事行動的具體策劃和執行得靠參謀長聯席會議進行策劃,並將軍令逐級下發至作戰以及後勤配合單位。

如果沒有搞定參謀長聯席會議,這幫軍隊的大佬來一個非暴力不合作的話,美國總統的作戰指令就如同一紙空文,根本沒有辦法落到實處。所以涉及作戰的問題,美國總統還得想方設法的說服參謀長聯席會議,並與之達成共識。

參謀長聯席會議也可以,就作戰的問題提出自己不同意見,供總統參考。如果涉及到宣戰的問題,那麼美國總統還有一座難以逾越的大山,必須征服,那就是國會山。

根據美國憲法,美國的宣戰權並不掌握在白宮的手裏,而是掌握在美國國會的手中。沒有得到國會的授權,川普總統是不能夠對外宣戰的。

不過,真的想要對外進行軍事行動的話,特朗普還是能夠有辦法讓過國會的,美國憲法規定,美國總統可以對其他國家發起短期的不宣戰的軍事行動,但是這次軍事行動必須要向國會報備。而且,對於這類軍事行動不能超過一定的期限,否則國會可以要求總統結束軍事行動。

所以美國人發動軍事進攻,絕不是美國總統令旗一揮千軍萬馬就坐着各式各樣的載具出現在敵國的領土之上,實施攻擊作戰,而是先要闖過第一關,也就是國家安全委員會這一關,美國總統及其支持者必須,方設法說服這一批美國政府的核心大佬。

得到了這些政府大佬的支持之後,總統才能夠指令參謀長聯席會議制定作戰計劃。美國軍方的大佬將介入此事,並對總統的計劃提出自己的意見。

如果需要宣戰,那麼還得過第三關,那就是美國參議院這一關,得到參議院的授權之後,正式宣戰,然後開打。如果不需要宣戰,那麼只要參聯會做好計劃,賓利後勤部署完畢,這我們直接開打。

所以像美國這樣的國家,想要對其他國家動物並不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必須經過好幾輪的博弈,才能做出決定。

如果美國總統的決定很不靠譜,那麼首先就不可能在國家安全委員會獲得通過,就算他搞定了自己的整個內閣班子,作爲職業軍人的參謀長,聯席會議也會給出否定的意見,同時,美國國會也會給出自己的態度。

別說美國總統可以繞開國會發動軍事行動,可是就算如此,美國總統也無法徹底放飛自己,因爲打仗就是打錢,錢袋子可在人家衆議院手裏捏着呢。

所以我們不必擔心特朗普會在選情不利的情況下,最後的瘋狂,美國的基本制度還是比較完善的,一個任性的總統,一個沒有經驗的總統,無法左右美國的戰爭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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