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4金融機構存“亂象” 銀保監會點名通報

每經記者 張卓青 每經編輯 段煉

今年以來,新冠肺炎疫情對實體經濟造成巨大影響,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發展、要求降低企業綜合融資成本、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成爲重中之重。

日前,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組織開展了小微企業融資收費專項檢查,發現仍有銀行保險機構在貸款中存在違規收取應減免費用,強制捆綁銷售,收取高額服務費和代理手續費等行爲,包括工行、民生銀行、興業銀行、平安集團旗下平安普惠在內的4家金融機構被點名通報。

亂象1:違規收取“兩禁兩限”費用

銀保監會的通報顯示,在2017年1月至2019年10月,工商銀行江西分行等9家分行違規向20戶小微企業收取貸款承諾費、投融資顧問費等“兩禁兩限”費用2284.87萬元。

何爲兩禁兩限?根據原銀監會在2011年發佈的《關於支持商業銀行進一步改進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的補充通知》中的規定,除銀團貸款外,商業銀行不得對小型微型企業貸款收取承諾費、資金管理費,嚴格限制對小型微型企業收取財務顧問費、諮詢費等費用。

除了工商銀行以外,民生銀行集團金融部和部分分支機構也被點名存在違規向小微企業收取“兩禁兩限”費用的行爲,經查,在2016年9月至2019年11月,民生銀行違規向小微企業收取“兩禁兩限”費用4369.53萬元。

其中,民生銀行北京分行等三家分行違規收取貸款承諾費,涉及3戶、4筆,金額合計1372.48萬元。民生銀行總行集團金融部和民生銀行福州分行等17家分行違規收取銀行承兌匯票敞口管理費,涉及180戶、1975筆,金額合計2905.35萬元。

另外,民生銀行總行集團金融部和民生銀行上海分行等5家分行違規收取法人賬戶透支業務承諾費,涉及8戶、10筆,金額合計91.70萬元。

亂象2:存在捆綁銷售保險情況

除了貸款存在亂收費情況以外,民生銀行還被指出在已有抵押的前提下向客戶銷售保險費率較高的人身意外險,提取高額代理手續費。

經查,2016年9月至2019年11月,民生銀行共有10.19萬筆小微企業個人經營性貸款(擔保方式爲抵押)的客戶購買了該行代銷的借款人意外傷害保險,67%的借款人意外傷害保險保費金額/貸款金額不低於0.40%。

該行與絕大多數保險公司通過總對總合作協議,約定代理手續費率爲保費的50%~80%。例如,民生銀行杭州分行2016年9月至2019年11月期間2684筆個體工商戶及小微企業主貸款的客戶購買了光大永明人壽保險公司的借款人意外傷害保險。

客戶向光大永明人壽保險公司支付保費1847.24萬元,光大永明人壽保險公司向民生銀行杭州分行支付代理手續費1477.79萬元,代理手續費佔保費的80.02%。抽查部分保單顯示,相關保險費率爲0.39%~0.5%,是一般人身意外險的數倍。

另外,銀保監會還通報了助貸機構存在違規抬升企業綜合融資成本的行爲,平安保險(集團)下屬平安普惠與興業銀行合作發放小微企業普惠型貸款,強制捆綁銷售保險,收取高額服務費,推高綜合融資成本。

經查,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屬平安普惠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在與興業銀行合作開展普惠型貸款業務時,強制捆綁銷售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保證保險,未提供其他增信方式或其他保險公司產品供客戶選擇,侵害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

而興業銀行則依賴第三方合作渠道獲客,忽略對合作方收費情況及綜合融資成本的評估。

銀保監會表示,目前正在會同有關方面對督查檢查發現的問題依法依規處理。國務院辦公廳督查室將密切跟蹤相關工作進展,督促推動問題整改到位。

記者注意到,今年5月,銀保監會等六部門發佈了《關於進一步規範信貸融資收費降低企業融資綜合成本的通知》,從信貸融資的四個不同環節:信貸環節、助貸環節、增信環節和考覈環節細化監管要求,規範信貸融資的收費與管理。

切實維護貸款企業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不得利用市場優勢地位附加不合理條件、強制捆綁銷售、轉嫁成本、違規收費,變相增加小微企業隱性融資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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