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還能做朋友嗎?

最近在《女兒們的戀愛》中,節目組出了一道關於“分手以後還能不能做朋友”的問題。

有意思的是,別人都給出了統一答案:不可以。

唯有蕭亞軒說我可以。

因爲她認爲感情是可以昇華的,情人也可以變成朋友。

分手以後,真的可以坦坦蕩蕩做朋友嗎?

01

35歲,大學老師

可以,人不是一鍵刪除的機器

我18歲的時候,真的是認爲分手了就應該刪除拉黑,老死不相往來,不然放在好友列表裏,即使不聯繫我都嫌膈應。

甚至覺得,能和前任還一直保持聯繫,冠冕堂皇做朋友的人非常虛僞。

可後來,我才發現是我錯了。

如果一個人和前任談了很久後選擇分手,轉頭跟只在一起3個月的你信誓旦旦的說,我已經徹底忘記他了,你覺得這樣的人你敢愛嗎?這樣的話你敢信嗎?

其實,相愛的兩個人,在濃情蜜意的時候,真的是有那種對方已經融進自己生命裏的感覺。

我之前也有過一段刻骨銘心的感情,但後來,因爲家庭原因,我們還是分手了。

我忘不掉他,也不想忘掉他,現在的我們會像多年未見的老朋友一樣,是朋友圈的點贊之交,偶爾在微信上寒暄一下,向對方分享一下彼此的近況。

我想,我這一生都不會忘記他,因爲忘記他,也等於否定了過去的自己。

不過,我心裏清楚,我們的關係也就僅此而已了。

有人說,愛人一個人很難,忘記一個人更難。畢竟,感情不是可以直接一鍵刪除,乾脆清空的,有的人,有些事不是說放下就能放下的。

往後餘生,我們會成爲一對熟悉卻陌生的朋友,無關風月,只爲心安。

02

26歲,在讀研究生

不可以,我是個佔有慾很強的壞小孩

其實每個人都會有過去,我並不會要求對方能夠徹底的忘記前任和那段感情。

只是,過去雖然我來不及參與,也無從指責,但是既然選擇跟我在一起,就必須和前任徹底劃清界限,更不要提做朋友了。

一個再簡單不過的道理:打掃乾淨屋子再請客。

我不想讓自己成爲一個“工具人”,幫他去治癒前任,更不想讓前任一直像個影子一樣活在我們之中。

我和男朋友確定關係之前,看過一部電影,男主角之前有過白月光,但後來和妻子相識相戀,結婚生子,白頭到老。

後來,妻子患了重病,彌留之際,向丈夫坦誠說,知道他心裏真愛的人是白月光,等她死後,他可以再續前緣。

可沒想到,丈夫卻拒絕了。後來,有人問他爲什麼,丈夫卻笑着說:

“她其實心眼可小了,要是知道我和別人在一起,一定會難過的。”

當時,我就跟男朋友說過,我的心眼也很小,就算是死也不會違心地讓你和別人在一起,因爲我是個佔有慾很強的壞小孩。

他只回答我5個字:好巧,我也是。

於是,我們就這麼在一起了,到今天也沒有分開。

看過一段話,深以爲然:

人要對感情負責,如果沒有處理好上一段感情,就不要開始新的感情。

是真朋友也好,是假情人也罷,過往不是現任應該忍耐你和前任繼續保持聯繫的理由,尤其是對於感情要求純粹的人來說。

你選擇了我,就應該毫無保留,我回饋給你的,也是坦坦蕩蕩。

03

45歲,企業高管

可以,每一段過去都是收穫

我談過幾次戀愛,但性格比較理性,迄今爲止,每一位前任我都真誠以待,相愛的時候,也真的覺得會一生一世,可感情的事情總是說不準的。

但至少,我做到了,每一次都是好聚好散,戀人做不了,還可以做朋友。

我知道現在有很多年輕人分手後,都會取消置頂、拉黑、刪除。但是我覺得真的沒必要,要知道聯繫方式能刪除,回憶哪能忘的一乾二淨。

有時候還是會忍不住偷偷跑去對方朋友圈看一看。

你看,刪除的時候的確很決絕,可是偷窺的樣子也很狼狽。

其實,留下聯繫方式,甚至做個朋友偶有聯繫,也未嘗不可,權當是青春裏的一點痕跡。

就像每次我去唱歌時候,都會點一首劉若英的《後來》,因爲我喜歡這句“你都如何回憶我,帶着笑或是很沉默。”

年紀越大,越有同感,身邊的人都在漸漸離去,離別在不知不覺中成了常態。

所以,我很珍惜每一個故人,每一段經歷。

我不怎麼關注娛樂圈,現在有很多年輕的明星我都不認識,但我很欣賞莫文蔚對待感情的態度。

看過一段關於她的採訪,她說:

“德國男友教會我德文,星仔(周星馳)教會我品紅酒,至於馮德倫嘛,教會我談戀愛就要開開心心,該記得就要記得,不該記得就忘記。”

我覺得年輕人可以悟出點東西,分手是會難過沒錯,但最後說起來,其實都是收穫。

04

有這樣一個選擇題:

前任的存在,就像原本安靜的生活裏突然多了一顆智齒。

對於有些人來說,智齒髮炎的時候很疼,會讓你喫不好,睡不好,恨不得立刻拔掉;

而對於另一部分人而言,智齒卻乖乖巧巧,是個一直存在,卻又存在感不高的小傢伙。

因此,選擇會因人而異,也並無對錯之分。

那麼,你的選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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