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足協的多項調整引起了媒體的關注,其中限薪的新規備受矚目,內援的稅前年薪調整至500萬元,降幅達到了50%,而外援則是稅前300萬歐元,當然,過去規定中對國腳有20%的漲幅福利,如今“特權”徹底取消,國腳與普通球員已無差距,收入下調的更爲明顯,其實,也能夠理解足協“一刀切”的方式,至少不會有球員爲了增加收入而想辦法進入國足,即使是實力不夠,也要拿個漲薪條件。

雖然俱樂部工資採用同樣標準,但國腳在國足的收入可能會有變化。以往進入國足後,國腳沒有出場費收入,也沒有贏球或出現獎金,而據知情媒體人介紹,此番足協有意做出調整,也與俱樂部的運行方式接軌,真正有實力的球員進入到國足,贏球就有錢掙,這也符合職業足球的方式,不僅對國腳是一種肯定,對於潛在、邊緣國腳也是一種激勵。

其實,足協曾在參加2008年奧運會的國字號球隊中實行過獎金激勵制度,不過該方式並未延續下去,直到2018年世界盃預選賽亞洲區12強賽時纔再次使用,當時的安排是贏球獎金300萬元,出現600萬元,獎勵的上限爲9000萬元,獎勵的金額還是相當可觀,不過從上述兩個經理看,足協的獎勵也是有選擇性的,前提是關鍵比賽,至於熱身賽,由於有考察球員的性質,主教練會臨時抽調邊緣國腳,這種比賽發放獎金的意義並不大。

常說,好鋼用在刀刃上,足協的經費有限,也需要勤儉節約,因而選擇世界盃預選賽這種級別的賽事加大投入,還是能夠起到一定的效果,此外,能夠參加40強賽或12強賽的國腳也是“貨真價實”,至少國內同位置球員中是佼佼者,以收入的方式將優秀球員與普通球員區分開,也符合職業足球發展規律,畢竟能者多勞。當然,具體的數額標準還需要足協考斟酌,保障公平公正,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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