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改装车辆屡见不鲜,一些车辆擅自改变原车颜色,灯光、轮毂,加装包围、尾翼,更有甚者改变车辆原有机件安全设置,增加排气音量和引擎马力等,虽然看似炫酷,但驾驶擅自改变灯光、外观等技术参数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是违法行为。记者从珠海交警获悉,本月11月15日以来,珠海交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共查获各类非法改装、飙车扰民车辆19辆。

交警查扣的非法改装车。

据珠海交警支队机动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该大队接到关于改装车飙车、“炸街”扰民等举报投诉近百条,举报重点区域为情侣路,柠溪路,人民路,梅华路、迎宾路等路段。为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减少噪音对市民正常生活的影响,该大队将打击非法改装机动车作为日常执勤执法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适时开展专项整治。

根据群众举报和投诉,机动大队细致筛查出了一批车牌号码,通过大数据分析研判,并结合声纳收集系统、高清视频监控系统等高科技手段,收集目标车辆。打击小组结合目标车辆出行规律、实际路面情况进行周密部署,在日常查缉布控和巡逻工作对违法改装机动车进行拦截。

改装车里的装置。

据统计,11月22日以来,机动大队分别在石花路、香溪路、梅华路、情侣路、人民路、柠溪路查获非法改装车辆14台。

除此之外,珠海交警各大队认真摸排线索,每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其中,11月17日晚上10时许,金唐交警大队根据多名市民举报,在淇澳岛查获4台非法改装车。11月21日上午,斗门交警大队民警在黄杨大道巡逻时,查处1辆非法改装车。

上述负责人表示,擅自改变原车颜色、灯光、轮毂,加装包围、尾翼,改变车辆原有机件安全设置,增加排气音量和引擎马力等等属于非法改装。该负责人提醒,如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同品牌、同型号),机动车所有人在再改装后10日内需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珠海交警提醒,驾驶擅自改变灯光、外观等技术参数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是违法行为,根据《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可以作出罚款1000元,责令消除违法状态的处罚。对于属于高性能、排气声音响但未未改装的车辆,避免出现高频的轰鸣声,避免来回穿插、打尖插队等,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文/图】南方日报记者 钱文攀

【通讯员】杨小江

【作者】 钱文攀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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