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媒体报道,山东德州禹城23岁女子方某洋长期遭受公公、婆婆和丈夫的虐待虐打,并于去年1月31日被殴打致死。

死者表哥谢树雷说:

“他(夫家)托村子里的人送消息,说我表妹是病死的。”

“后来法医鉴定显示,表妹是被钝器所伤,系遭到虐待殴打致死。”

他还提到,方某洋身高176厘米,婚前体重有160多斤,婚后因为遭到“虐待、挨饿”,去世时只有60多斤。

“至今,对方也没道歉”

……

因无法生育女子被婆家虐打致死

方某洋之所以被虐待招致杀身之祸,是因为夫家认为她有过流产经历,婚后无法怀孕让夫家觉得花了冤枉钱。

这个家庭在传宗接代的梦破碎后,对方某洋日怨夜恨,她成为公婆、丈夫三个恶魔的出气筒长达半年之久,直至她被打死为止。

更让家属无法接受的是,法院一审判决称,鉴于被告人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预交赔偿金5万元,决定从轻处罚。

公公张某林犯虐待罪,判刑三年。

婆婆刘某英犯虐待罪,判刑二年二个月。

丈夫张某犯虐待罪,判刑二年,缓刑三年。

被告人均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丧葬费37562元、误工费3000元、交通费2000元,合计42562元。

一条人命,5万块,“杀人犯”判刑二年,缓刑三年。

家属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案件将于今日重审

判决下达后,方某洋家属认为量刑明显畸轻,本案中,公婆、丈夫持续殴打的时间自2018年7月至2019年1月31日,持续时间长达半年之久,因被害人不能生育而采用饿肚子、用木棍抽打、冬天在屋外罚站等方式对其进行虐待最终导致其死亡。

家属向德州中院提起上诉。

德州中院介入后发回重审,将于19日,也就是今日开庭。

虐待罪不应成为庇护杀人犯的罪名

自新闻发布以来,越来越多的人质疑审判结果,要求严惩受害者的公婆及丈夫,给受害者一个公道。

难道只因为存在婚姻事实,虐待致死就不是杀人了吗?

近年来,丈夫虐待、谋杀妻子案件频发,上海杀妻焚尸案、杭州杀妻碎尸案等等。

有血缘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存在的虐待行为和没有血缘关系的家庭成员间存在的虐待行为,后者往往更多的主观是故意。

况且在本案中,加害人的行为超过了虐待的限度,明显有伤害故意,最终致使被虐待人死亡的,就应以故意伤害罪定。

希望今日重审最终结果能为她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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