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媒體報道,山東德州禹城23歲女子方某洋長期遭受公公、婆婆和丈夫的虐待虐打,並於去年1月31日被毆打致死。

死者表哥謝樹雷說:

“他(夫家)託村子裏的人送消息,說我表妹是病死的。”

“後來法醫鑑定顯示,表妹是被鈍器所傷,系遭到虐待毆打致死。”

他還提到,方某洋身高176釐米,婚前體重有160多斤,婚後因爲遭到“虐待、捱餓”,去世時只有60多斤。

“至今,對方也沒道歉”

……

因無法生育女子被婆家虐打致死

方某洋之所以被虐待招致殺身之禍,是因爲夫家認爲她有過流產經歷,婚後無法懷孕讓夫家覺得花了冤枉錢。

這個家庭在傳宗接代的夢破碎後,對方某洋日怨夜恨,她成爲公婆、丈夫三個惡魔的出氣筒長達半年之久,直至她被打死爲止。

更讓家屬無法接受的是,法院一審判決稱,鑑於被告人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並自願預交賠償金5萬元,決定從輕處罰。

公公張某林犯虐待罪,判刑三年。

婆婆劉某英犯虐待罪,判刑二年二個月。

丈夫張某犯虐待罪,判刑二年,緩刑三年。

被告人均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喪葬費37562元、誤工費3000元、交通費2000元,合計42562元。

一條人命,5萬塊,“殺人犯”判刑二年,緩刑三年。

家屬不服判決提起上訴,案件將於今日重審

判決下達後,方某洋家屬認爲量刑明顯畸輕,本案中,公婆、丈夫持續毆打的時間自2018年7月至2019年1月31日,持續時間長達半年之久,因被害人不能生育而採用餓肚子、用木棍抽打、冬天在屋外罰站等方式對其進行虐待最終導致其死亡。

家屬向德州中院提起上訴。

德州中院介入後發回重審,將於19日,也就是今日開庭。

虐待罪不應成爲庇護殺人犯的罪名

自新聞發佈以來,越來越多的人質疑審判結果,要求嚴懲受害者的公婆及丈夫,給受害者一個公道。

難道只因爲存在婚姻事實,虐待致死就不是殺人了嗎?

近年來,丈夫虐待、謀殺妻子案件頻發,上海殺妻焚屍案、杭州殺妻碎屍案等等。

有血緣關係的家庭成員之間存在的虐待行爲和沒有血緣關係的家庭成員間存在的虐待行爲,後者往往更多的主觀是故意。

況且在本案中,加害人的行爲超過了虐待的限度,明顯有傷害故意,最終致使被虐待人死亡的,就應以故意傷害罪定。

希望今日重審最終結果能爲她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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