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安徽省含山縣警方 11 月 16 日通報,近日,含山縣警方在調查一起 30 年前的命案中,又查到一起案中案。命案兇手在 30 年前殺害一家三口後,又霸佔他人母親強姦其妻子,最終被人殺害並分屍。案情曲折複雜全國不多見。

案件梳理:

1、1990 年 6 月 4 日凌晨,含山縣仙蹤的席某及其父母在家中被殺害,根據相關痕跡證據,警方確定凌某青是這起命案的製造者,然而此時凌某青已經不知去向。

2、2020 年10 月中旬,警方發現居住在浙江省義烏市的熊某毛和凌某青長相極爲相似。

3、凌某青冒充了江西上饒籍男子熊某毛的身份。

4、和凌某青一起生活的還有熊某毛的妻子吳某、兒子熊某飛以及兒媳、孫子。

5、 2014 年凌某青再次人間蒸發 。

6、2020 年 11 月初熊某飛交代殺了凌某青。

7、熊某飛趁着凌某青睡着後,用錘子將他殺害並分屍掩埋。

這個案件中,無疑熊某飛是被害者也是加害者。因爲母親被霸佔老婆被強姦兒子被打罵自己被侮辱,忍無可忍下重手。

從倫理和道德角度,熊某飛這叫爲民除害,伸張正義,大塊民心。

從法律角度,熊某飛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涉嫌故意殺人。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自1990年凌某被熊家收留並提供其安居但凌卻不知感恩霸母之後奸妻,這麼多年的仇恨和壓抑一直在熊某飛的心裏積壓,直到凌某青打罵其熊某飛的兒子導致其心中最後一根稻草徹底失去,加之多年的仇恨和不滿從而實施了對凌某青的復仇,這個是屬於典型的復仇型殺人行爲。

而且在本案中,凌某青過錯在先,惡貫滿盈威逼利誘,其行爲已達到讓熊某飛難以忍受的程度,以至於不得已而爲之,那麼在這裏面因爲死者的過錯導致加害人的犯罪行爲發生,屬於具有前因後果,再量刑上屬於可以認定爲從輕情節;但是其分屍掩埋的行爲,手段相對殘忍,又屬於情節嚴重的行爲。

鑑於熊某飛和凌某青之間的是非恩怨以及這麼多的忍辱負重,加上熊某飛的如實供述並告知掩埋具體地點從而使警方最終偵破本案和歷史遺留案件,結合因果關係和主觀犯罪動機,在量刑時法院是可以考慮從輕或減輕處罰。

熊某飛因爲自己的復仇行爲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但是同時我們也同情熊某飛的遭遇,只因當初的好心變成了東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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