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遴选的第二批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公示结束,全国共有33个市(区)入选,我省泉州市、莆田市在列。

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旨在进一步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强化金融对产业的支撑作用,营造产业与金融良性互动、互利共赢的生态环境,促进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

根据相关要求,试点城市要将产融合作列入本地重点工作,建立相关机构或工作机制,有效聚合各种资源,促进产业政策、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协同,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此前,厦门市已经入选第一批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

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公示名单

(第二批)序号 省份 城市(区) 1 北京市 朝阳区 2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3 河北省 廊坊市 4 雄安新区 5 山西省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 6 内蒙古自治区 霍林郭勒市 7 辽宁省 锦州市 8 黑龙江省 大庆市 9 上海市 青浦区 10 闵行区 11 江苏省 无锡市 12 常州市 13 浙江省 湖州市 14 嘉善县 15 福建省 泉州市 16 莆田市 17 江西省 瑞昌市 18 山东省 济南市 19 烟台市 20 河南省 郑州市 21 新乡市 22 湖北省 荆州市 23 广东省 广州市越秀区 24 韶关市 25 广西壮族自治区 北海市 26 贵港市 27 四川省 宜宾市 28 泸州市 29 贵州省 遵义市 30 福泉市 31 陕西省 杨凌示范区 32 青岛市 即墨区 33 宁波市 鄞州区

注:排名不分先后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主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协办: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编辑:吴益芳 陈川

校对:何坤山

审核:陈燕华 童正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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