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16时许,丰县交警大队欢口中队民警在欢凤路常庄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鲁H牌照的轻型货车满载一车人缓慢由南向北行驶,民警立即拦停检查。

民警通过检查发现,张某驾驶核载2人实载22人的货车准备到某工地去施工,车上所载人员均为清理环境卫生雇用的临时人员。老板为图方便雇用这辆轻型货车运送人员去干活,车厢内还有干活用的工具。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交警部门对驾驶员给予罚款并记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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