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16時許,豐縣交警大隊歡口中隊民警在歡鳳路常莊路口執勤時,發現一輛魯H牌照的輕型貨車滿載一車人緩慢由南向北行駛,民警立即攔停檢查。

民警通過檢查發現,張某駕駛核載2人實載22人的貨車準備到某工地去施工,車上所載人員均爲清理環境衛生僱用的臨時人員。老闆爲圖方便僱用這輛輕型貨車運送人員去幹活,車廂內還有幹活用的工具。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交警部門對駕駛員給予罰款並記分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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