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1月27日,近日中国足协在苏州连续召开了中甲、中超以及中乙三级足球职业联赛工作会议,会议上的主要讨论问题之一就是薪酬问题。在最新公布的限薪减薪方案中,国脚薪酬上浮20%的规定已经取消。并且出台了本土球员500万元,外援300万欧元的顶薪限薪令。

然而在限薪的同时,中国足协正在考虑全面恢复国家队的出场费以及奖金制度,以确保国脚们的利益。这样的制度虽然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刺激国脚的比赛状态,还能为国足带来更好的成绩。但是在刚刚公布了限薪令,就恢复了这项老旧的制度。

在俱乐部的管理中,普遍存在着球员出场费和奖金制度,但是在国家队层面上却不多见,更多的只是在赢得了某项锦标或者荣誉时,球队瓜分赢得的奖金。

但是在中国足协的计划中,采用的形式将与2008年北京奥运会时期的模式相同。中国足协曾在足协曾在备战08奥运之前出台过出场费以及奖金制度,此外还有按天计算的补助。但在北京奥运会结束后,中国男足国字号队伍就不再有出场费一说,更谈不上奖金。球员到国家队或国奥队效力,就纯粹是尽义务。

在出场费和奖金方面这一点是与世界足坛的主流有所不同的,相同的点是大部分国家队都会给予国脚一定的薪资补助,也是按球员到国家队报道的时间开始算,这一点是比较合理且全世界都通用的。

根据此前足协为冲击2018年俄罗斯世界杯拟定的出场费和奖金的方案,我们也能大概了解到这一次的刺激方案的奖金额度。在进入12强赛之后,明确规定赢球单场奖金为300万元人民币,出线奖金为600万,最高合计可达9000万元。所以在近期的奖金奖励制度方面,也很可能会参照这一方案。

足协出台奖金刺激制度一方面能提起队员们的斗志,有利于国家队能取得更好的成绩,这一点从想法中来看是好事;另一边能保障国脚们的利益,让他们能与普通球员有所不同,并且在物质条件上也能得到更好的回报。所以从短期来看,这样的形式虽然不符合客观规律,确实有一定的中国特色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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