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軍路君

諮詢:

軍路您好!我是一名即將退出現役的上士,現在遇到了易地安置類的問題想向您求助!

我的情況是這樣的。我父母結婚時我母親的戶口一直未遷入我父親的戶籍所在地,我父親戶籍所在地是吉林省永吉縣,我母親戶籍所在地在長春市雙陽區。

我出生後戶口隨我父親,但是在我入伍前父親因病去世了,我是獨生子女,父親不在了我單獨立了一個戶口,2008年到了應徵入伍的年紀我在戶籍所在地吉林永吉應徵入伍。

2020年12月我服役期滿準備退出現役,安置地點預計是安置在我母親戶籍所在地(吉林長春)但是卻被告知我不符合易地安置條件,說必須是在服役期間父母戶口有調整的纔可以選擇易地安置。

我想求助一下我的這種情況父親病逝,母親戶籍在異地一直未遷入,我退伍想投靠母親安置,有沒有相關的政策規定,該怎麼安排呢??謝謝!!

答覆(本期由軍路君解答):

您好,戰友!從您反饋的情況來看,確實不符合隨母親易地安置的政策。隨父母戶口安置的條件是,服役期間父母的戶口發生變更,可以在父母現戶口所在地安置。

2018年年退役軍人部發〔2018〕27號放寬了安置地限制,士兵服現役期間父母戶口所在地變更的,可隨父母任何一方安置。其仍然明確要求:服役期間父母戶口所在地變更。故您不符合隨母親易地安置的條件。

不過,《退役士兵安置條例》中明確過,因其他特殊情況,由部隊師(旅)級單位出具證明,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批准易地安置的。

條例所指的其他特殊情況通常有幾種情形:

一是國家和軍隊建設需要,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安置部門批准;二是需要照顧就醫、就業、生活困難的殘疾退役士兵;三是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自行找到接收安置單位的退役士兵;四是服役期間有重大立功受獎表現,當地政府和有關用人單位願意接收安置的退役士兵。

如果您符合其中的情形之一,可以向所在師(旅)級單位申請,遞交相關資料,並開出證明,經省級退役軍人事務廳(局)批准後,仍可進行易地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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