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军路君

《退役军人保障法》,2021年1月1日施行。

这部保障法,不只关系现役军人,已经从军队退役的人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等优抚对象,同样属于适用范围。

在焦急地期待中,仍有不少云雾,是大家希望早日拨开的——

保障法明年1月1日施行,在之前退役的军人,会不会发优待证?

现在地方的优待证有交通、景区优惠功能,国家的基本优待目录清单中,没有这些项目,到时还能享受吗?

统一发放的优待证,辨识度是本省,还是全国通用?

……

对上述的期待,11月25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举行宣传和落实保障法新闻通气会,会上对退役军人优待证透露了不少干货——

01.优待证覆盖所有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这里不只是退役军人,还包括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牺牲、病故军人遗属等,都将统一制发优待证。

保障法明确: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在接收退役军人时,向退役军人发放退役军人优待证。

此条仅是明确,从2021年1月1日以后退出现役的人员,在接收安置退役军人时,由安置地的退役军人事务局直接发放优待证。

而在此之前退出现役的人员和优抚对象,同样属于优待保障的适用范围。相信在优待证制作后,依据之前完成信息采集的退役军人数据库,将会专门集中发放。

可以说,所有健在的退役军人都能享受到普惠优待。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除外。

02.提高制作防伪标准,杜绝假冒伪劣

退役军人优待证,不再是地方的“自主设计”,将由国家统一制发、统一编号,可以说辨识度更高,优待证全国通认,并非不可能。

对优待证的研制、使用管理等细节,有关负责人在新闻通气会上坦言:

……采取提高防伪技术、推进电子查验、加强部门合作等方式,最大限度杜绝假冒伪劣、制假售假等现象……对组织制售、伪造、变造优待证的行为,将予以严厉惩处

可以预测,退役军人优待证不只是一张打印的纸质证件,而是有较强的技术使用,且具备防伪、查验等实用功能,让造假证的不法分子没有可乘之机。

03.基本优待目录清单有增项

今年初,退役军人事务部发布了现役军人及军属、残疾军人、退役军人、“三属”等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

在现役军人及家属(随军人出行时)、伤残军人、“三属”基本优待目录清单中,均有火车、轮船、客运及乘机优先购票和优待通道等优待和博物馆、景区等门票减免优惠。

但在退役军人基本优待目录清单中,并未明确上述优待。好在保障法已经规范:凭优待证等有效证件,可以享受公共交通、文化和旅游等优待。

如此公共交通或是各站点、通道的优先,景区减免门票等优惠,从地方的“自选动作”,已然成为法律规范的内容,退役军人享受出行、旅游等优待将成标配。

此外,不少地方还有出台退役军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等规定,在保障法出台内容明确优待后,相信更多地方将会考虑到,减免的地区将会不断扩大。

04.《优待证服务管理办法》即将公开征求意见

优待证何时落地?如何使用管理?

即将征求意见的《优待证服务管理办法》将很好地解答大家关心的这一系列的问题。

在新闻通气会上透露:“目前,优待证制发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优待证服务管理办法》即将公开征求意见

相比《退役军人保障法》而言,《优待证服务管理办法》属部门规章的可能性较大,其不需要通过提请全国人大审批通过,从公开到落地的程序要简化不少。

在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开表态即将公开征求意见,相信这个办法已经基本成型,也距离我们越来越近。

期待吧,退役军人优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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