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4日,一名女子在高速公路拍下270辆违规车辆照片并向交警部门举报的新闻登上微博热搜,引发网友对“这种事该不该举报,举报后会不会遭报复”的讨论。而就在去年年底查清的湖南“操场埋尸案”中,被害人邓世平也因被怀疑向上级部门投递匿名举报信而遭杀害。出于维护公共利益而进行举报,却要面临个人信息遭泄露,甚至遭到打击报复的风险,举报人的个人权益和人身安全该如何保障?本期“域外警讯”聚焦日本、美国和欧盟,且看国际社会如何保护举报人权益。

美国:举报汽车安全问题可获高额奖励

2015年1月,美国联邦车辆安全监管机构试图找出汽车供应商高田公司安全气囊充气机“可能存在缺陷或任何不法行为”的知情人。高田公司前高级工程师马克·利利和化学工程师迈克尔·布里顿都站了出来,向国会调查人员和媒体举报该公司使用导致气囊破裂的化合物,并篡改数据隐瞒其安全气囊容易发生故障的行为。马克讲述了15年前他对老板说过的话:“如果我们继续使用这种化合物,将会有人因此丧命。”

一家汽车制造商展厅里的高田标志。

高田公司的安全气囊充气机造成美国至少10人死亡、100余人受伤。2016年5月,美国联邦车辆安全监管机构扩大了对高田公司的召回范围,在此前召回的基础上增加3500万至4000万个,并施以创纪录的2亿美元罚款。

如何让更多像马克这样的内部人士站出来说出真相呢?答案就在于一项新的举报人计划——《机动车安全举报人法案》。美国国会于2015年12月制定了这项法案,为曝光相关安全问题的行业内部人士提供经济激励。该法案允许行业内部人士举报违反联邦车辆安全法的行为,举报人将获得罚款10~30%的奖励。

此外,该法案向所有内部人士开放,机动车制造商、零件供应商、经销店的雇员或承包商都可以成为受法律保护的举报人;举报人不必是美国公民或居民,也不必在美国举报违法行为,可以来自任何国家并可以揭露美国以外发生的违法行为,只要这些有问题的车辆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分发到美国市场。

举报人保护法律在美国有悠久历史,美国的第一部保护举报人的法律是1863年通过的《虚假索偿法案》,该法案试图打击内战期间政府供应商的欺诈行为。如今,《虚假索赔法》已成为全美最成熟的举报人法案,与其他各种法律一同保护举报人的权益。

欧盟:制定统一标准提供高级保护

2019年4月16日,欧盟议会通过了一项保护举报人的新法令,标志着举报人首次获得欧盟范围内的保护,打破了以往仅少数成员国有该法律的局面。

从“卢森堡泄密”到“巴拿马文件”曝光,都表明举报人的揭发对于发现和防止违反法律、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重要性。但在该法令出现之前,欧盟没有统一的法规来保护举报人,仅法国、匈牙利、爱尔兰、荷兰等9国有相关法律。

举报人保护法律的缺失导致腐败的增加。欧盟每年仅在公共采购领域就浪费了58~96亿欧元,而西班牙更是饱受贪污腐败等丑闻困扰。

举报人罗伯托·马西亚斯参加西班牙塞维利亚举行的“五一劳动节”集会。

举报人保护法律的缺失也使举报人面临巨大风险。2013年,举报人罗伯托·马西亚斯因向媒体曝光了西班牙安达卢西亚工会挪用公款的丑闻,面临两年监禁的处罚,同样作为举报人的安娜·加里多,也曾面临排挤甚至死亡威胁。

欧盟从法令层面制定了各成员国必须遵守的最低标准,要求成员国按照本国的基本国情,在两年内将其纳入本国的法律体系中。这些标准包括:设立法律支持基金,对不遵守举报法的个人或组织进行罚款,将罚款作为资金,为举报人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支持;要求雇主必须建立安全的举报渠道,并在收到举报3个月内采取措施。如果在初次举报后3个月内没有采取适当措施,或对公众利益造成威胁,抑或是向主管部门举报无效的情况下,举报人可通过媒体公开举报;对试图阻止举报人,对举报人进行报复或透露其身份的人进行经济处罚;确保举报人及其亲属受保护,免受第三方报复;在法律诉讼期间,向举报人提供经济和心理支持等。

日本:修订过时法律扩大保护范围

今年6月8日,日本通过《公益检举人保护法》修订草案,这是日本自2006年施行该法以来第一次重大修订,旨在强化对举报人的保护。

2001年秋,日本首次暴发疯牛病疫情。为防止受感染的牛肉被投放市场,农林水产省制定了购买全部国产牛肉以帮扶业界的制度,但出现不少“钻空子”的公司,用国外进口牛肉冒充国产牛肉以骗取补助金,雪印食品就是其中一家。随后,西宫冷藏社长水谷洋一举报了该公司的欺诈行为。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雪印食品随之倒闭。

2013年12月18日,浜田正晴(右二)与其他举报人一同召开记者招待会。

《公益检举人保护法》就是针对雪印食品牛肉造假和三菱汽车隐瞒汽车质量问题等丑闻而制定的,以鼓励更多举报人站出来揭露丑闻。法律规定举报人向组织、监管部门、媒体等进行举报,在地位和待遇上不应受到任何不利影响,禁止公司通过解雇、降薪或其他形式报复举报人。

该法施行后,虽然在鼓励揭露违法行为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举报人的个人权益并没有得到很好保护。2007年,奥林巴斯员工浜田正晴向公司举报了上司的不当行为,公司非但没有采取积极举措,反倒将浜田正晴举报人的身份泄露给他的上司和人事主管。此后,浜田正晴遭遇了三次部门转调、没收手机、禁止与同事交流等不公待遇。2008年,浜田正晴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撤回调职令并给予赔偿,但被驳回。浜田正晴多次提起诉讼,直到2016年2月才与公司达成和解,获得了1100万日元(约70万人民币)的赔偿,而这个过程长达8年。

同时,现实环境也没有安全到能让人安心举报。在2016年日本消费者厅向全国劳动者进行的抽样调查中,部分受访者表达了“上司和同事知道后,自己可能会受到排挤”“就算向公司相关部门举报,也得不到回应”等担心。

于是,日本国会于今年6月8日通过了《公益检举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修订后的法律不仅适用于公司,学校、医院和非营利组织也将被纳入。其要点主要集中于:扩大保护范围,将退休一年的职员和管理人员纳入法律的保护范围;责成拥有300名以上员工的公司建立内部举报部门;要求处理举报信息的工作人员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进行保密,违反法律的,在刑事处罚(罚款)的基础上增加行政处罚;对不遵守指导和劝告的公司进行公开通报等。

编译 付雨桃

编辑 张紫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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