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湖南长沙,法院开庭审理男子挖山毁林建私家跑道一案。2017年初,吴某某毁坏并占用的林地总面积为7.08亩,修建私家跑道。在法庭调查中,吴某某称修建该跑道是用于跑步健身,但其买了一台滑翔伞,其朋友曾在该跑道上试飞过。

吴某在未经国土、规划、林业等主管部门审批同意且未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的情况下,对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学华村麻石塘组付子坡圆凸子山进行清表推平。第一次,吴某找人挖了约5亩地,他花费2万余元将地租赁下来,租赁期是50年。此后,吴某在这块地上建起了别墅。

水泥硬化的部门分成三个部门,第一部门是一条长约140米,宽约8米左右的长条形主水泥路面。第二部门是一个“L”形的副水泥路面与主水泥路面相连接。“L”形路面上端长约30米,宽约10米,下端长约50米,宽约8米。第三部门是一条从别墅延伸到圆凸子山地块的长约40米,宽约2米的水泥路。

经鉴定,吴某某毁坏并占用的林地总面积为0.4722公顷(7.08亩),毁坏林地的森林种别为市级生态公益林,林种为特种用途林中的风景林,林地保护等级为四级,临近风景如画的岳麓山风景名胜区,建成的主跑道长140米、宽8米。

法院以为,吴某违背土地治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数目较大,造成林地的原有植被严峻毁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根据本案犯罪的事实、性质、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吴某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多次对占用林地复绿等情节,法院依法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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