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降水少,风干物燥,是火灾的高发季节,而铺满落叶和枯草的草坪,更是起火的高发地段。记者从梅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了解到,11月26日当天,我市就发生了多起草地火灾。

11月26日下午18时,兴宁市宁中镇石岭村与大茔村交界处发生了一宗山火,发现火情后宁中镇镇村干部、护林员立即赶往火情现场进行扑救。

19时30分,因风势较大,火情未能完全控制,宁中镇政府随即向应急管理局指挥中心请求派综合应急救援队支援,梅州市委常委、兴宁市委书记余其豹,市长洪国华了解情况后,高度重视,立即指示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徐甦带领应急管理局和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及50多名综合应急救援队员赶赴现场扑救。22时10分经市、镇、村应急救援队员和护林员的全力扑救,火情已基本得到控制。22时30分明火基本扑灭。

根据现场走访和初步调查,起火原因疑似一名70多岁老人在耕作时违规使用火源造成的,宁中镇派出所会同森林分局神光派出所对违规使用火源的老人进行控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宁中镇石岭村村民 王敬香:我没有想到那么大风,我割草在塘边点火,没想到火越烧越旺,我准备不足,火烧到山上,我十分惊,喊人来救火,火越烧越旺。以后再也不敢野外用火了,现在十分多人救火,没想到发生这样事故。

此火情处置完毕不久,又有新火情发生。当天17时45分,兴宁市福兴消防救援站又接到火警,兴宁市205国道技工学校附近杂草着火,2辆消防车10名指战员立马赶赴现场,利用两台灭火风机和打火把,用时20分钟扑灭。

兴宁市205国道技工学校附近杂草着火。

此外,当天19时许,兴宁市福兴消防救援站再出警,扑灭了新陂镇兴宁村一着火草地。

无独有偶,当天丰顺县汤坑也频发草地火灾。26日17时32分和20时39分,汤南镇隆烟村和汤坑镇第二中心小学两地火情均为杂草着火。其中,汤坑镇第二中心小学着火位置为小学附近未开垦的空旷草地,附近居民群众反映称,可能是附近居民在烧火堆未完全熄灭时离开,导致火焰复燃蔓延至杂草丛。

冬季防火小贴士

冬季降水少,枯草、树叶等易燃物增多,是火灾高发期,市民一定要提高警惕,不野外违规用火,发生火灾及时报警。 对于野外防火、森防防火需谨记“十不准”“五不烧”:

“十不准”是指:严禁林区一切野外用火;不准烧荒烧垦;不准上坟时烧纸、烧香、放鞭炮、放孔明灯;不准在林区吸烟;不准在野外烧火驱兽、使用火铳枪械狩猎;不准夜间在林区点火把照明;不准私自炼山造林或烧木炭;不准痴、呆、精神病患者、小孩进入林区;不准见火不报、不救;不准在林区烤火取暖、生火野炊;不准破坏森林防火宣传牌。

“五不烧”是:未经批准不烧;未开好防火线不烧;未准备好打火工具不烧;刮风、高温、干旱天气不烧;无人看守不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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