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團隊在賓夕法尼亞州的上訴案子,很快被州最高法院駁回了,又輸了。

判決的內容很不客氣,說川普團隊的主張“沒有價值。爭議的選票數額太小,遠不足以影響拜登的8萬領先優勢。而且一直沒有主張欺詐或者存在非法投票者投票的情形”。

做出這個裁判的三個法官,清一色是川普共和黨提名的!這是法官“秉持公正、拋開政黨立場”,還是“被深度滲透、拿下”,坊間都有議論。

從賓州“匹茨堡”聽證會的情況來看,幾十萬張選票,只有幾千是川普的,這種反常比例現象足以引起爭議;而且該州擅自改變“郵寄投票”的選舉規則,影響的票數也足以推翻大選結果。

賓州最高法院駁回川普團隊的上訴,這可能會讓川普的支持者感到失望。不過,很快駁回,意味着很快有機會把案子打到聯邦最高法院去。

回望歷史:當年布什與戈爾的官司,布什也是一直輸,直到最高法院才翻盤。川普賓州這個案子,估計也會很快到最高院,那裏九個大法官,5個半是保守派,怎麼着都有絕對優勢。

共和黨方面,不僅在法院系統發起了對大選結果的挑戰。賓州共和黨議員發起了另一項行動:奪回選舉人提名權。

美國總統大選是由“選舉人”投票產生,而最初的憲法規定:選舉人是由各州的立法機構產生。經過多年的發展,事實上演變成了各州全民投票產生。

賓州的共和黨認爲:嚴格依照法律來說,立法機構產生選舉人的基本制度,並沒有改變;尤其當全民選舉發生嚴重舞弊的時候,立法機構更應該“奪回選舉人指定權”。

同時他們也在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否決拜登的勝利。

美國的法律程序真的是太複雜了,這麼多的招式,估計連美國人自己都看待眼花繚亂,我們也只能看個熱鬧了。裏面的門道,恐怕琢磨不透了。

很多人在問:既然指責美國存在普遍的選舉舞弊,爲什麼川普團隊只選擇了六個州進行訴訟?

這是因爲這六個州,在選舉舞弊方面出現了許多一致的地方,比如突然叫停點票、夜半恢復、在沒有監督的情況下票數井噴、拜登反先等。再比如從“地域”的角度看,拜登在很多搖擺地區都輸了;但是,在拜登拿下的地方,大都出現了“票數冒頂”現象,選票人數比選民多!這意味着:有人集中在這些地方不遺餘力的“灌票”!

川普團隊選擇這六個州進行訴訟,人員、費用自然是一個問題,背後應該還有更深刻的原因:他們對這裏有提前佈置,或者有準確的情報線索,在這些地方下手訴訟,更容易勝訴。

日子越來越近了,到底是拜登舞弊,還是川普敗北?權威答案仍然沒有出爐,還是再多些耐心,等上幾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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