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證監會將啓動兩年公司治理專項行動

證券時報記者 王君暉

11月28日,“2020中國金融學會學術年會暨中國金融論壇年會”在北京召開。證監會副主席閻慶民、央行副行長劉桂平、銀保監會副主席曹宇和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鄭薇出席。閻慶民就上市公司如何實現高質量發展進行闡述。他表示,證監會將於近期啓動爲期兩年的公司治理專項行動,要求公司對照監管要求,全面自查、嚴格整改,實現治理水平整體提升。

首先,增強產業先進性,夯實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的基礎。從整體上提高我國上市公司質量,須緊緊圍繞國家產業政策導向,從要素驅動向創新驅動轉型,形成與“雙循環”格局相匹配的上市公司產業結構,促進科技、資本與實體經濟高水平循環。一方面,在擴大增量上做文章。科創板要堅守“硬科技”定位,創業板要切實服務“三創四新”,穩步在全市場實施註冊制,引導具有核心技術、富有創新力、行業領先的優質企業登陸資本市場,從源頭上提高上市公司的產業先進性。另一方面,在優化存量上下功夫,支持已上市公司淘汰低效供給,出清落後產能,加快從傳統產業向新興產業、從低端製造業向高技術製造業轉型。

其次,增強治理有效性,抓牢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的關鍵。推動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要在“三個突出”上下功夫。一是突出規則監管。強化治理規則的確定性、可操作性,避免治理要求過於原則和抽象,通過清晰、明確並得到嚴格執行的規則,爲上市公司完善治理提供引導和遵循。二是突出分類推動。對於國有控股上市公司,重點是“轉機制”,持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健全激勵約束相容機制,提升企業內在價值。

對於民營上市公司,重點是“強內控”,針對部分公司股東行爲不夠規範、股權關係不夠清晰等問題,強化公司治理底線要求。

再者,增強監管適應性,優化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的環境。第一,健全以信息披露爲核心的股票發行註冊制,切實把好“入口關”。在接下來全面實施註冊制過程中,應當牢牢堅持以信息披露爲核心,不斷提高註冊制的適應性。要進一步完善信息披露規則體系,在確保真實、準確、完整的同時,促進信息披露更加簡明清晰、通俗易懂,提高信息披露質量。要進一步推動信息披露電子化、線上化,既便利投資者閱讀,又降低企業披露成本。第二,健全併購重組市場化機制,更好發揮主渠道作用。第三,健全常態化退市機制,實現“退得下”、“退得穩”。提高我國退市機制的適應性,要通過重組一批、重整一批、退市一批,拓寬多元化退出渠道。同時,對於嚴重財務造假的“害羣之馬”、喪失持續經營能力的“空殼殭屍”,增強退市剛性,決不允許“久拖不退”。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