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消息,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因存在违规办理国内外汇贷款结汇、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和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的行为,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65.71万元,同时处罚款106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长城华西银行,成立于1998年11月,是一家由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注资,依法设立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长城华西银行的前身为德阳银行。2016年9月2日,德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式获批更名为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为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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