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庭审现场

图为:庭审现场

图为:检察院检察官出庭公诉

图为:检察院检察官出庭公诉

11月26日至28日,由应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肖某军、胡某喜等29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在应城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是应城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被告人人数、涉及犯罪事实和罪名最多的涉黑案件。

2011年以来,被告人肖某军、胡某喜纠集李某应、刘某平、陈某钟、何某等人组成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采取暴力、威胁的手段,先后有组织地实施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长期利用多种违法手段聚敛财富、实施犯罪,形成了以黑护商、以商养黑的模式,严重扰乱了当地社会生活、经济秩序,影响极其恶劣。应城市检察院分别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罪名追究其各自刑事责任。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与被告人、辩护人就案件情况进行协商,有23名被告人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

庭审过程中,检察官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讯问,通过多媒体示证对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讯问全面明确、重点突出,证据出示紧扣案情、详略得当,庭审质证条理清晰、逻辑严密,公诉答辩释法充分、说理详实。整个庭审历时三天,庭审程序规范、流畅、秩序井然,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由于该案涉案人员多、案情复杂,法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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