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爲:庭審現場

圖爲:庭審現場

圖爲:檢察院檢察官出庭公訴

圖爲:檢察院檢察官出庭公訴

11月26日至28日,由應城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肖某軍、胡某喜等29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案在應城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該案是應城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被告人人數、涉及犯罪事實和罪名最多的涉黑案件。

2011年以來,被告人肖某軍、胡某喜糾集李某應、劉某平、陳某鍾、何某等人組成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採取暴力、威脅的手段,先後有組織地實施聚衆鬥毆、故意傷害、尋釁滋事、開設賭場等違法犯罪活動,長期利用多種違法手段聚斂財富、實施犯罪,形成了以黑護商、以商養黑的模式,嚴重擾亂了當地社會生活、經濟秩序,影響極其惡劣。應城市檢察院分別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聚衆鬥毆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持有槍支罪等罪名追究其各自刑事責任。在案件辦理過程中,檢察官與被告人、辯護人就案件情況進行協商,有23名被告人簽訂認罪認罰具結書。

庭審過程中,檢察官就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進行了訊問,通過多媒體示證對各犯罪事實進行了舉證、質證,法庭訊問全面明確、重點突出,證據出示緊扣案情、詳略得當,庭審質證條理清晰、邏輯嚴密,公訴答辯釋法充分、說理詳實。整個庭審歷時三天,庭審程序規範、流暢、秩序井然,取得了良好的庭審效果。

由於該案涉案人員多、案情複雜,法庭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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