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召开第三次会议。会议总结了今年以来立法协调小组工作情况,并对下阶段的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组长王文禄参加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立勇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王春山出席会议并传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王文禄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责任感。立法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提高对地方立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共同为滨州的地方立法工作做出努力,确保地方性法规成为国家法律法规的有效补充,填补地方社会治理的法治空白和治理缝隙,为地方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法治基础。

要强化配合协作,凝聚推动地方立法工作的合力。坚持党的领导,主动跟进全市改革步伐,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制定并实施立法计划。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扩大公众有序参与,使法规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充分发挥好政府部门的作用,确保党委、人大和政府及其部门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时同频共振、扬长避短、优势互补、并联并行。

要加快时间进度,高质量完成今年立法工作任务。要深入调查研究,科学谋划好2021年地方立法计划,合理安排立法项目。统筹做好《滨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后续工作和《滨州市停车场管理条例》《滨州市社会治理全科大网格服务管理条例》等立法工作,推动今年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成员、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作者:徐清涛 宋菲 | 核稿:薄其圣

摄影:宋 菲 | 排版:张美娟

【来源:滨州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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