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流行一句话:分手要体面。

但有些恋情结束得不体面也是必然,从一开始就掺杂太多利益纠葛的爱情,结束了能体面到哪去?

周星驰跟前女友于文凤在2010年分手,两人算是撕破脸,女方向星爷追讨7000万港元(约合5900万元人民币)的佣金,案件一拖就是十年,终于在11月18日正式开审。这对昔日恋人因为钱对簿公堂,令人唏嘘。

据悉,于文凤的诉求涉及到2002至2010年间周星驰投资山顶豪宅“天比高”、大埔“比华利山”3个单位与5个车位、以及投资基金的获利。

于文凤表示,当年虽然没签订合约,但双方曾有口头协议,让她从周星驰的投资获利中抽取10%分成。但周星驰指出,两人交往13年,虽说过会把投资利润分给她,但那只是恋爱中的情话,并非建立法律关系的承诺。

而于文凤一方则认为,于文凤在2002年4月首次与周星驰的星辉海外签约,成为星辉海外的财务顾问,每月薪酬2万港元,当时双方已有共识,于文凤可从周星驰的获利中分成,双方最终在同年圣诞节商谈后达成分成10%的协议。

而就“天比高”项目而言,律师表示一开始周星驰就准备将其中一间独立屋留作自住,故不应视作投资。

11月23日,周星驰与其前女友于文凤的经济纠纷案继续审讯,于文凤现身高等法院出庭。而被告人周星驰,预计在25日出庭

周星驰曾和“香港建设”千金于文凤交往13年,于2010年分手,于文凤指控,交往期间,她替周星驰赚了很多钱,2002年圣诞节,周星驰说要送她单车当礼物,她则回应那倒不如给她投资利润的10%并要求实行,当下周星驰大方同意,没想到之后两人分手,此事也就不了了之,让于文凤十分不满。

于文凤在法庭上爆出分手细节,透露两人不仅是恋人,更是生意伙伴,但他们从2009年开始就经常吵架,期间多次提过分手,但直到2010年3月才正式分开。

然而周星驰方面却表示,分手导火线是因为他看到于文凤和“廖先生”逛街,于文凤则是否认此说法。

周星驰律师指出,他的豪宅于2010年4月装修完成,当时于文凤的豪宅仍在装修,他便安排于文凤和于妈妈先暂住2个月,没想到6月间周星驰前往豪宅,却发现自家门锁被换掉,立刻报警。

对此,于文凤回应,她当天并不在场,又指周妈妈曾闯进来破坏她的东西,因此才决定换锁,双方各说各话。该案目前还在审理中,我们只能静静地等待结果吧。

一段感情的建立可能是一蹴而就,但感情的破裂是日积月累的小缝隙串联在一起最终整体崩坏的。

外人很难感受个中滋味,但人这一生又有几个12年?既然已经分手,还是各自安好,旧事重提无异于撕裂伤口,让人情何以堪。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