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勤餘

近日,有網友發佈一段14秒的視頻稱,廣東汕頭一18歲的高中男生迎娶一14歲的初中女生。畫面中的兩人看上去實在稚嫩,不過是孩子而已。此視頻一經發布,就引起了各方關注。

目前,廣東汕頭潮陽區貴嶼鎮政府已經就此事發布了情況通報,對雙方家長進行法制教育,責令其讓女方迴歸原家庭,由其家長履行監護職責。同時,將進一步對雙方當事人開展心理疏導,教育引導其樹立正確的婚姻觀念,並勸導其復學。

當地政府的回應以及行動是相當迅速的,這體現出他們對輿論呼聲的高度重視,這無疑值得點贊。不過,這段流傳於網絡的視頻,仍然讓人感到後怕:如果這一離奇的“婚姻”沒有被媒體曝光,會不會就順理成章地進行下去了呢?若果真如此,視頻中的兩位孩子將會迎來怎樣的命運?

根據媒體調查,視頻中的人員系貴嶼鎮鳳新村盧某於一年多前與鄰村莊某自由戀愛,因雙方父母法制觀念淡薄,於今年11月26日爲雙方按照農村風俗舉行婚禮。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男方已經退學,女方已經休學。這也意味着,兩人將在缺乏知識和技能的情況下早早進入社會。他們將面臨的困難可想而知,荒唐的“婚姻”不可能成爲他們的避風港。

如果說這兩位少男少女屬於懵懂、幼稚,那麼雙方父母就應該在此事中負起責任來,這絕不是一句“法制意識淡薄”可以矇混過關的。必須立場鮮明地指出,雙方父母不僅不管不顧兩個孩子的人生前途,而且涉嫌違法。

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男子法定結婚年齡爲22週歲,女子不得早於20週歲,這對新人均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雙方父母很可能知道這一點,所以纔沒有去民政局爲兩人登記。還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如雙方已發生了性關係,就是與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發生性關係,不論幼女是否自願,均應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強姦罪定罪處罰。

雙方父母之所以縱容這樣的行爲,一是因爲觀念陳舊,沒有意識到讀書學習對孩子前途的重要性,更缺乏爲孩子人生負責的態度;二是因爲心存僥倖,認爲只要沒有人發現,這樁事實上的“婚姻”就不會有問題。此事給公衆留下的啓示是:某種落後於時代的婚姻觀、人生觀,依然存在於中國的某些角落。這樣的現象應該引起更多重視,不能總等到媒體曝光後再採取措施。

而對於違法者,當地人民政府和教育部門都應該積極行動起來,不能停留在簡單的“批評教育”上。既然違法了,就應該得到嚴懲。這是爲事件中的兩位孩子負責,也能有效地起到震懾作用,讓更多心存僥倖的人明白,促成如此荒唐的“婚姻”是要付出代價的。

我們希望這起事件中的男生和女生都能早日重返校園,重新走上人生的正常軌道;我們更希望這起事件能夠被樹立爲典型,用來警示後人,讓此類現象在今後徹底銷聲匿跡。

來源: 光明日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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