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的最后一个月

一批民生新规来袭

事关你的切身利益

来,一起了解一下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正式生效

我国首部《出口管制法》12月1日起正式生效。根据法律,任何国家或者地区滥用出口管制措施危害我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我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国家或者地区对等采取措施。

经营者不得先提价再折价

《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12月1日起施行,针对经营者在开展促销时“先提价、再折价”的现象,划定应标明折价、降价的基准等,经营者开展价格促销流动有附加条件或者期限的,应当明显标明。

有科研不端行为“一票否决”

新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于12月1日起施行,要求国家科学技术奖在提名阶段即对违背伦理道德或者有科研不端等行为的科研人员、机构“一票否决”。

新版中国药典正式实施

新颁布的202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将于12月30日起正式实施,是迄今颁布的第十一版药典。新版药典对已上市药品的出产和药品的研发上市都具有强制约束力,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将得到进一步保障。

新增370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国内航线

12月1日起,放开3家以上(含3家)航空运输企业介入经营的国内航线的旅客运输价格。本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国内航线共370条,主要集中在二三线城市之间的来回航线。

《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正式施行

《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12月1日起施行,市场监管总局负责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作,并对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进行调查处理。

医药代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

国家药监局制定的《医药代表存案治理办法(试行)》12月1日起施行,明确提出医药代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实施收款和处理购销票据等销售行为。

来源:****

编纂:徐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