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龍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行長關喜華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 據黑龍江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黑龍江省委批准,黑龍江省紀委監委對龍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行長關喜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關喜華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爲親友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違反工作紀律,違規轉讓信貸資產及債權;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法發包建設工程項目及發放貸款;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鉅額公款,爲他人在發放貸款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關喜華身爲國有金融企業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黨紀國法,濫權妄爲,亦官亦商,大肆侵吞國有資產,把貸款審批權力作爲謀取個人利益的籌碼,大搞權錢交易,嚴重破壞金融市場秩序。其行爲已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貪污犯罪、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關喜華開除黨籍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關喜華簡歷

關喜華,女,滿族,1963年5月生,黑龍江齊齊哈爾人,1986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7年7月參加工作,東北農業大學農學專業和中歐國際工商學院工商管理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高級經濟師。

1983.09—1987.07 東北農業大學農學專業學生

1987.07—1989.12 大慶市三環企業集團公司科員

1989.12—1990.04 交通銀行大慶分行營業部儲蓄員

1990.04—1990.12 交通銀行大慶分行計劃部計劃員、資金員

1990.12—1993.01 交通銀行大慶分行龍崗辦事處計劃證券科副科長

1993.01—1994.01 交通銀行大慶分行計劃部副經理

1994.01—1995.01 交通銀行大慶分行計劃部經理、開發區支行行長

1995.01—2000.01 交通銀行大慶分行開發區支行行長

2000.01—2000.05 交通銀行大慶分行市場營銷處處長、開發區支行行長

2000.05—2003.06 交通銀行大慶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

2003.06—2008.12 大慶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行長(其間:2005.01—2007.07中歐國際工商學院工商管理專業學習)

2008.12—2009.12 大慶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09.12—2010.03 龍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長

2010.03—2011.01 龍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副行長

2011.01—2015.05 龍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行長

2015.05 被免去龍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職務

2015.07 被免去龍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長職務

2016.05 辭職

(黑龍江省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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